林靜儀當選台中第2選區立委 林昶佐罷免案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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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當選台中第2選區立委 林昶佐罷免案遭否決
中選會9日宣布,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由民進黨推薦的林靜儀當選;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因同意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1/4以上,結果為否決,且在林昶佐任期內,不得再對他提出罷免。
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於9日舉行投票,根據臺北市選舉委員會開票統計結果,投票結果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該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罷免案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該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又依同法第90條規定,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中選會指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3萬5,024人,投票人數為9萬8,549 人,投票率為41.93%,有效票為9萬8,153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5萬4,813 票,佔55.84%;不同意罷免票數4萬3,340票,佔44.16%,無效票為396票。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