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說縱放酒駕婦遭判囚 張通榮獲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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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縱放酒駕婦遭判囚 張通榮獲發回更審
基隆市前市長張通榮被控3年前涉關說警方縱放一名廖姓婦人酒駕案,一、二審均判張男1年8月徒刑,二審去年

基隆市前市長張通榮被控3年前涉關說警方縱放一名廖姓婦人酒駕案,一、二審均判張男1年8月徒刑,二審去年5月判決時,更宣告不准張男緩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蘋果即時報導,張通榮2012年9月得知廖姓女子酒駕拒絕攔檢還打傷女警,趕往基隆市警局安樂派出所質疑警員執法過當,涉關說施壓縱放廖女。一審前年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判張男1年8月徒刑,緩刑5年,應繳交公益金200萬元並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高院二審認定張男上訴後仍未深自警惕,依舊狡辯善意關心警民關係,企圖藉此卸責,雖仍判刑1年8月但撤銷緩刑。最高院今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