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突襲住處 毛揆:逾越法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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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突襲住處 毛揆:逾越法律權限
國道收費員突襲住處毛揆:逾越法律權限國道收費員昨衝入行政院長毛治國的住家。毛治國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強

國道收費員突襲住處 毛揆:逾越法律權限

國道收費員昨衝入行政院長毛治國的住家。毛治國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強調,國道收費員有900多位同仁,目前還有200多位還沒有出來工作,他呼籲這200多位趕快出來工作,收費員因為離職可以補償部分,在法令範圍之內(政府)已經做了最大補償,「法令之外的要求,在依法行政前提之下,事實上我們是做不到的!」。

蘋果即時報導,民進黨立委何欣純今在院會質詢指出,明天是318學運周年,但今天開始博愛特區就警力森嚴,「有這麼緊張?到底在怕什麼?」

毛揆答詢表示,昨天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衝進他的住宅,「台灣社會在表達不同意見的時候,往往不知道民主法治的界線在哪」,尊重不同意見有方式上的極限。毛揆說,住處不只有他,還有40幾戶人家,「無論如何,他用這種方式表達意見,我認為是逾越法律權限的」。

何欣純進一步質詢毛揆該如何處理國道收費員問題?毛揆說,他不見得會提告,但大樓裡的住戶有權利,因為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是不對。但他也重申,談及此事只是要說,民主社會表達要互相尊重,而且有表達上的極限。

拍門、丟鞋…國道收費員 突襲毛揆寓所

八十餘名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員,昨天早上七時以聲東擊西方式,突襲包圍行政院長毛治國位於北市和平東路的寓所;轄區警方緊急請求支援,調來上百警力護送毛揆上班,毛揆直到八點五十分才出得了門。

聯合報報導,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員原本揚言昨天一早要到台北車站臥軌抗議,警方不敢大意,動員兩百多名員警在台北車站嚴陣以待;不料自救會聲東擊西,約上午七時許,八十餘名成員突然出現毛揆寓所大樓,成員占據大樓一樓出入口,廿餘名成員更衝上四樓毛揆家門口。

毛揆寓所雖然有保六警力負責維護安全,但自救會成員太多,轄區大安警分局、保安大隊等立即派出一百廿名警力趕赴現場支援。

自救會成員在四樓拍打毛揆家門,並張貼寫有「財團打手毛治國」的毛揆頭像海報,其他成員則堵住大樓一樓出入口,阻止毛揆上班。

大安警分局警員到場後,先舉牌警告自救會成員行為違法,八時許開始抬離抗議成員,現場發生多起推擠衝突;約八點五十分,毛揆才在強勢警力護衛下順利出門搭車離去。毛揆自始至終沒有出面和自救會成員對話,抗議成員氣得丟鞋和水瓶,怒罵毛揆沒有誠意,看都不看他們一眼。

抗議過程中,三名自救會成員因不服警方處置怒罵大安警分局長,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逮捕,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罰。

交通部:該給都給 未虧待收費員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今天上午突然至行政院長毛治國住家抗議。交通部表示,該給的都給了,也一直協助找工作,並未虧待收費員。

國道計程收上路已滿1年,900多名收員中,500多人選擇領5個月轉職金,另有400多人選擇由經營國道計程收費的遠通電收安排工作,但1年多來,國道收費員自救會不滿工作安排,並稱權益受損,已多次抗議。

自救會認定交通部是「財團打手」,讓收費員因國道計程收費而失業,造成年資與勞保的損失。

交通部表示,國道收費員是1年1聘的約僱人員,高公局都已依法令規定辦理年資結算,並都在離職時加發7個月薪資。

有關收費員自救會要求補償收費員因失業造成的勞保老年給付損失,交通部說明,依行政院規定,民國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施行後,即使已離職退保多年,只要到達符合請領老年給付年齡時就可申請,而且以往所有參加勞保年資都可採計,收費員不會因轉換工作等因素造成勞保年資損失,並無補償問題。

至於收費員自救會主張,收費員若持續在高公局工作,以月薪約新台幣3萬5千元,勞保投保年資30年(45個基數)計算,未來可1次請領取老年給付157萬5千元,現因政府政策精簡轉至遠通或其他民間企業工作,會因薪資減少造成未來老年給付計算標準差異所造成的損失,應依據收費員原來在職投保薪資,年資30年為標準,提前結算勞保年資發給補償金。

交通部回應,勞保老年給付分為老年年金、老年1次金及1次請領3種方式,老年年金及老年1次金都採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1次請領採最後3年平均投保薪資計算,任何一位投保者都可依個人狀況,依規定自由選擇,無所謂被迫問題,只有個人選擇的差異問題。

其次,任何公務機關或民間企業,都無法保證換工作一定可以領到原來的薪資,即使具有任用資格的公務人員遇到機關裁撤需退離或職務異動,同樣不保證一定能工作到65歲。

而依據交通部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簽訂的契約,對於有意願接受遠通公司轉置工作的收費員,提供5年薪資保障,收費員接受轉置就任新職後,所支領與原收費員薪資差額,勞動部已函示列入勞保月投保薪資計算,不會影響老年給付計算。

交通部表示,對於期待未來薪資需維持原有收費員薪資水準及工作年資一律為30年的訴求,並非既有權益,更無損失問題。

遠通電收同意對接受轉職的收費員,提供5年薪資補償,但原本依規定應在去年6月底前完成轉職,後來高公局協調,轉職期延到去年底,後又再溝通延至今年6月底。

交通部說,該給的都給了,幫忙收費員找工作也一直未停過,只要收費員有意願,就全力協助,並未虧待過收費員。

高公局統計,425名接受轉職安排的收費員中,已有165人接受轉職並就業,有260人還無工作,其中有100多人從未參與就業安排,不理會高公局的關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