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半夜腰斬拉布 學者憂影響立法會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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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半夜腰斬拉布 學者憂影響立法會選情
立法會前晚通宵審議議席出缺安排的草案,批准討論逾千三項修訂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半夜突然腰斬議員辯論,

立法會前晚通宵審議議席出缺安排的草案,批准討論逾千三項修訂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半夜突然腰斬議員辯論,了結為期三個禮拜的拉布戰,卻可能引火上燒。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認為,曾鈺成此舉冒上極大政治風險。有學者認為,曾鈺成今次的裁決具爭議,影響了一貫中立的形象,有可能影響立法會選舉。

持續3周的議席出缺安排草案拉布戰昨日結束,立法會周三通宵開會,到凌晨4時許,工商專業聯盟黃宜弘因“忍無可忍”,提出終止辯論。曾鈺成遂根據《議事規則》第92條,行使主席的權力“剪布”,完結還未看到岸邊的拉布戰。

由於從未有立法會主席行使過相關權力,曾鈺成事前亦未有與議員商討,泛民議員表示愕然及不滿。發動拉布的人民力量黃毓民,批評主席的裁決剝奪言論自由,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及不信任動議;而社民連梁國雄則到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推翻主席曾鈺成結束辯論《議席出缺安排條例草案》的裁決。

高院昨日傍晚開庭,代表梁國雄的一方指曾鈺成可能錯誤理解《議事規則》第92條,及違反《基本法》第72條。法官林文瀚押後至今日下午3時繼續聆訊,法庭會通知立法會秘書處、曾鈺成及律政司三方,可以派代表到庭申辯。

至於其他泛民議員包括民主黨、工黨、公民黨及民協,亦發起聯署聲明批評曾自行擴大權力及立下壞先例,但要視乎主席書面及見面的解釋,才決定是否支持不信任動議。

另一邊廂,建制派議員則力挺曾鈺成,反駁指應該討論是否修改《議事規則》,防止拉布重演。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之前流會已提出要修改議事規則,他強調需要尊重主席的裁決,否則60名議員人人有不同看法,便會“順得哥情失嫂意”。

工聯會黃國健亦認為,由於事態有變,通宵開會時,再有議員加入拉布,故主席有需要行使權力解決事件,兼且有關做法是議事規則容許的。

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回應事件時表示,外國有例子,議會主席可終止冗長的辯論,但他認為,曾鈺成的做法,冒上很大的政治風險。行政會議召集人夏佳理昨晚接受電台節目時表示,立法會可容許拉布,但也應該設定時限,否則會癱瘓議會運作。他認為,如果繼續容許拉布只會做成壞先例,未來只要有兩、三名議員打拉布戰,議會的工作就全完癱瘓,妨礙涉及民生的議案。

曾鈺成昨日會議完結後解釋,明白裁決有爭議性,但他解釋這是一個零和遊戲。由於在委員會審議階段,不限議員的發言次數,他指完全見不到辯論有完結的前景,“如果是有限度的發言,即使要辯論300小時都不是問題,現在完全評估不到。”他強調有關決定並非倉卒,但事前沒有與黃宜弘商量過。

面對泛民排山倒海的批評,他謂,曾有建制派議員責怪他,但他亦批准了1300條修訂,亦給予時間辯論;若他不做任何決定,就會變成幫助“拉布”。因此,認為自己的做法已取得平衡,強調沒有任何外來壓力可影響立法會內的決定。若議員在重組架構上再有拉布,到時再看情況而定。

候任特首梁振英提出的3司2副14局重組建議,或受拉布影響,現時成功被“剪布”,但可能引發泛民審議架構重組時再次拉布。工黨、民主黨表示還未討論有關事宜。人民力量則表示未決定拉不拉布,亦未看有何修訂可以提出。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表示,曾鈺成任立法會主席以來,一直表現中立,連激進泛民議員包括人民力量、社民連三子對曾亦給予甚高評價,但今次曾的裁決極具爭議,難免影響了他中立的形象,相信會對他在9月立法會選情有負面影響。

對於曾鈺成曾表明若當選9月立法會,期望再角逐主席一職。蔡子強就指,曾鈺成能否連任主席,關乎建制派能否取得過半數議席,故今次裁決對曾角逐主席則沒有太大關係。

不過,有資深建制派人士分析,曾鈺成突然終止腰斬辯論修訂絕非冒險,原因是這個議員出缺安排草議,經政府大幅改動後已經毫無殺傷力可言,不會引起社會反彈,況且社會反對拉布者,遠多於支持拉布的市民;在選舉角度,曾鈺成出選的港島以中產以主,相信這批選民反而更欣賞他的決斷;而最重要的是,他的裁判是根據《議事規則》,並無越權。

消息續指,民主黨的支持者並不支持拉布,但假如選擇反對拉布,肯定會被發起拉布的人民力量追擊,因此有關裁決等如為他們解圍,大大緩和壓力;至於公民黨亦要為中產選民交代,故一直不肯加入拉布,但也不甘心見到人民力量在拉布戰中得到太多好處,唯有兩次在外圍提出把草案中終待續當做交貨;對於走激進路線的工黨前晚突然轉?拉布,消息認為是當晚有大批支持拉布的示威者,在立法門外聲援,故才加入戰線討好受眾。

目前部分歐美國家的議會都有終止辯論的做法,防止議員打拉布戰。英國國會早於1881年已經有終止議案辯論的規例,提出的議員需得到議長和最少100名議員,即大約六分一議員同意,再表決通過,才可以終止辯論。

美國於1917年在參議院也有類似安排,但門檻更高,100名參議員中,先由最少16人聯名提出,隔一個工作天後,要得到最少五分三議員同意,才可以終止辯論。加拿大國會亦有終止辯論安排,不同之處是要由政府官員提出,之後還要讓每位議員一段時間發言,才可以終止辯論,再對議案表決。

【中評社 / 畢捷宜 葉紹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