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劉」戴 我們媒體的職業道德…
聯合報政治
上星期四(五月十五日)出刊的「新新聞」一四一九期,以一張未經求證偷拍的照片,張冠李戴,在封面以「獨家
上星期四(五月十五日)出刊的「新新聞」一四一九期,以一張未經求證偷拍的照片,張冠李戴,在封面以「獨家直擊:上任省府新職前,郭冠英二月廿一日在兄弟飯店密會馬以南」為標題。內容登載:馬以南與郭冠英交情匪淺,今年二月廿一日上午馬以南與郭冠英在兄弟飯店一樓咖啡廳共進早餐。不久,三月郭冠英即被省政府任用…。
甚至在出刊前一日預先將其內容告知其他媒體,五月十四日自由時報、三立電視等爭相報導此子虛烏有之訊息,使不知情之社會大眾誤認本人介入郭冠英擔任省政府外事秘書人事案。
我十五日凌晨因母喪未能成眠,在三立電視台看到這樣的「新聞」,嚇了一大跳。
我從來不認識郭先生,怎麼會和他吃早餐?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但是文章內有時間、日期、地點…還有一張我正面的照片,但是只拍到「郭先生」一個少了一點頭髮的後腦袋而已。
新新聞總編輯沒有事先求證,「撿到籃子裡的都是菜」,以為拿到了獨家新聞!栽贓汙衊無辜,這就是我們媒體的職業道德?結果呢?經我查證,當天早上我的確是在兄弟飯店一樓的咖啡廳會晤朋友…很可惜的是,那個人的名字是劉容生!
新新聞這麼做的理由當然是為了周刊增加銷路,並打擊、醜化總統的家人。事後新新聞雖發布緊急聲明:…本刊因內部作業疏失,造成馬以南女士的困擾及名譽損失…。但新新聞刊出前未審慎查證,電視媒體廿四小時都在報導,嚴重貶損當事人,傷害已經造成!
媒體為社會公器,負有明辨是非、查究真相、維護公義的責任。從事新聞工作的人,應本於職業道德,善體斯旨,於報導新聞前審慎查證,才能免於顛倒是非,損人聲譽,成為社會亂源。媒體人啊,能不謹慎?
【聯合報╱馬以南】 2014/05/21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6896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