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國外藥物 小心恐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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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喜歡趁旅遊時,購買自用或幫親友代購藥品回國,像藥膏、隱形眼鏡等醫藥用品,若想賺差價,利用網購平台轉售,小心恐違法;臺南市衛生局指出,若想在網路販售藥物,得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藥商販賣許可執照,以及登記通訊交易事項,否則一般民眾若在網路上販賣藥物,可依藥事法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至200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從國外購買的藥物,應避免上網販售,購買藥物的民眾也得多留意,若不了解藥物正確用法、用量、禁忌及副作用等,恐傷身,不得輕忽嚴重性;衛生局呼籲,包過國外攜帶、網路購買、郵購與與代購未經查驗登記之藥品、醫療器材,皆不可上網販售或實體店鋪販售,否則恐因觸法遭罰,得不償失。
本文經 健康醫療網 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健康醫療網/記者曾正豪報導】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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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網/記者曾正豪報導】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