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費 戴寧二審改口認罪年底前繳回43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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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無黨籍市議員戴寧因涉詐領助理費案件,25日在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開庭審理,二審過程中她一改過去無罪的主張,情緒激動並認罪,承認部分助理確實是掛名的。
嘉義市無黨籍市議員戴寧因涉詐領助理費案件,今日在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開庭審理,二審過程中她一改過去無罪的主張,情緒激動並認罪,承認部分助理確實是掛名的。戴寧表示,自己願意承擔責任,並計劃在12月底前繳回一審所認定的不法所得431萬餘元。
回顧案件,戴寧在2022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同年3月曾遭羈押禁見,9月交保後由家人代為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並順利連任。然而,在2023年7月的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戴寧因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5年,法院也沒收其不法所得新台幣431萬餘元。
在今天的二審庭上,戴寧一改一審及此前準備程序庭時的無罪抗辯,聲淚俱下,承認有些助理並未實際工作,且這些助理屬於掛名情形。她表示,自己大學畢業後原本在台北的投資公司工作,但因父親的親情攻勢,回到嘉義參與地方選舉。戴寧坦承,雖然她原本沒有從政的計劃,但當選後仍承擔了議員職責,並對案發過程中的不法行為表達悔意。
此外,戴寧表示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但因金額較大,希望法院能給予3個月的寬限期,並預計於今年12月底前繳清相關金額。
【圖片為資料照,來源:中央社】
回顧案件,戴寧在2022年被控詐領助理費,同年3月曾遭羈押禁見,9月交保後由家人代為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並順利連任。然而,在2023年7月的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戴寧因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5年,法院也沒收其不法所得新台幣431萬餘元。
在今天的二審庭上,戴寧一改一審及此前準備程序庭時的無罪抗辯,聲淚俱下,承認有些助理並未實際工作,且這些助理屬於掛名情形。她表示,自己大學畢業後原本在台北的投資公司工作,但因父親的親情攻勢,回到嘉義參與地方選舉。戴寧坦承,雖然她原本沒有從政的計劃,但當選後仍承擔了議員職責,並對案發過程中的不法行為表達悔意。
此外,戴寧表示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但因金額較大,希望法院能給予3個月的寬限期,並預計於今年12月底前繳清相關金額。
【圖片為資料照,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