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銘籲兩岸科技合作 陸委會:待評估
兩岸科技協議陸委會:待評估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8日在「上交會」(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
兩岸科技協議 陸委會:待評估
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8日在「上交會」(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開幕論壇演講時建議,盡快簽署兩岸科技交流合作協議。
對此陸委會8日表示,兩岸如有進一步科技產業合作相關議題的協商需求,將會與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推動,但是否簽署協議仍待評估。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8日晚間更表示,目前兩岸已簽署18項協議,其中於99年6月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已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並於100年2月在此架構下設立兩岸產業合作工作小組,持續推動兩岸產業交流及合作相關議題。
陸委會指出,未來兩岸如有進一步科技產業合作相關議題的協商需求,將會與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推動。
陸委會認為,有關兩岸學術科技交流,藉由雙方學術研究機構及學校,透過研討會、人才交流、學術合作研究等方式,已建立多元的交流合作模式,未來透過相關的交流管道及平台,可持續深化彼此的交流合作。
不過,陸委會說,由於兩岸簽署的協議,要能務實的解決兩岸交流具體問題,因此,雙方是否簽署兩岸學術科技合作協議,仍待進一步的評估。
陳德銘籲科技合作 納兩會協商
陳德銘8日在「首屆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簡稱上交會)演講中表示,近年兩岸科技界和產業界舉辦各種科技交流活動,已提出深化兩岸科技交流合作的一系列建議。
他說,例如設立「兩岸科技交流與合作基金」;推動兩岸在科技資訊和科技資源共享;展開科技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領域合作;鼓勵在地震、氣象、環保、新能源、生物資源、農業等領域的科技合作;推動兩岸高新技術園區合作;鼓勵兩岸在產業技術領域加強聯合研發;加強兩岸技術服務機構交流等。
陳德銘指出,兩岸有關方面可積極考慮將上述意見和建議,納入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和大陸海協會)協商的議題,簽署協議性文件,為兩岸更加廣泛深入地開展科技合作,搭建機制化平台,提供制度化保障。
陳德銘指出,兩岸有關方面可積極考慮將上述意見和建議,納入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和大陸海協會)協商的議題,簽署協議性文件,為兩岸更加廣泛深入地開展科技合作,搭建機制化平台,提供制度化保障。
陳德銘:兩岸科技業 深化合作
陳德銘8日在上交會上提到,這些年經常和台灣企業交往,十分敬佩台灣企業的創新精神,覺得有很多值得大陸企業學習借鑒的地方。
陳德銘談到,7日和外貿協會董事長王志剛會談時,王志剛告訴他,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統計,2012年台灣在美申請專利核准數量達每百萬人499件,從2010年起,這個數字一直處在各國、各地區在美申請中的第一名。
陳德銘說,雖然大陸的製造能力、出口總量已經走到世界前列,但不無遺憾的是,在世界出口前50名、前100名的優秀品牌中,至今大陸還是零記錄。
陳德銘說,王志剛告訴他,由於HTC手機落到名單外,所以台灣在前100名的優秀產品出口中也得了零分。「所以我想,我們應該深入討論一下,如何加強兩岸科技的合作。」
陳德銘指出,兩岸科技合作是兩岸經濟合作的重要領域。早在1993年舉行的辜汪會談中,兩會就達成兩岸科技交流的重要共識。
但他指出,兩岸科技合作尚未適應兩岸經濟結構調整,和業界產品升級的迫切需要。台灣當年代工模式和大陸加工貿易都對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如今兩岸有諸多共同的新挑戰,全球創新更激烈,產業升級和轉移加快,西方主要經濟大國正在實施新能源開發和產業回歸等政策,兩岸都需要相應調整。
會後陳德銘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希望台灣技術能與大陸技術合作,「我知道台灣有很多技術,特別在小型企業手中有很多技術非常棒」,但可能缺少市場或資金。
他說,大陸沒有世界前100名品牌,在當商務部長時「經常覺得臉紅」。他希望兩岸共同做出幾個產品,也希望HTC能夠再上去,所以建議簽署兩岸科技協議。
陳德銘表示,大陸科技部副部長王偉中對兩岸科技協議很感興趣,會具體和台灣談合作。
陳德銘指出,雖然兩岸已經在合作,但有協議會合作得更好些。其次是希望在具體產業談出可合作的、可操作的重點領域,做出對大家有利的事,例如電子工業,iPad電子產品等使用的小型攝影鏡頭,有6至7成是台灣製造。
他說,他特別喜歡台灣的中小企業創新,希望大家互相來往,「中小企業會更好。」
陳德銘表示,不期待第一次舉辦的「上交會」量有多大,而是期待深度。這次外國企業的積極性比本地高,期待外國技術進來,大陸承諾兌現,凡是在上交會的技術,智慧財產權要全程跟蹤、保護到底。如果能做到,相信會有更多技術進來。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