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起停讓標準維持3公尺 不禮讓行人罰鍰提升至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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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起停讓標準維持3公尺 不禮讓行人罰鍰提升至6千
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讓喊卡。交通部表示,執法標準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罰鍰提升則如期30日實施。
綜合報導,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須停讓喊卡。交通部表示,執法標準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罰鍰提升則如期30日實施。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未來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新制預計6月30日上路實施。

警政署日前公告取締新措施,6/30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距離遠近車輛都必須讓行;若是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接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如果駕駛人未依規定立即停車讓行,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而罰鍰上限也加重提高到6000元,包括記點3點、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

但由於相關政策引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交通部26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研擬執法標準,針對「行人在中央分隔線、比較接近車子的地方或斑馬線的一半」車輛就得停等的方向討論。經過討論後決議,執法標準仍回歸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為取締標準。駕駛不聽從路口義警、導護指揮強行通過,也認定未停讓。不禮讓行人的駕駛,記交通違規點數3點,罰鍰從新台幣3600元提升到6000元,還有道安講習3小時等。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