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申請 納入自立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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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昨天表示,為協助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的「自立少年」進入社會,除設立免費暫時住宿的「少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昨天表示,為協助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的「自立少年」進入社會,除設立免費暫時住宿的「少年自立宿舍」,也將納入社會住宅的申請對象,以輔導自力生活。
兒童局昨天下午在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舉行「做你的翅膀」捐贈記者會,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副董事長陳國世代表捐贈新台幣1500萬元,協助12縣市設立「少年自立宿舍」,由張秀鴛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李麗圳代表接受。
張秀鴛表示,社政單位安置孤兒或家庭功能有問題的少年到教養機構,安置工作一般會於少年年滿18歲時結束,但為讓自立少年在結束安置後,在能自力負擔並維持穩定生活前,協助各地設置「少年自立宿舍」,以提供自立少年一處免費暫時住宿的安全處所。
受新北市府委託設立「少年自立宿舍」的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祕書長洪錦芳表示,吃大鍋飯長大的自立少年,進入社會的初期幾乎沒有自力能力,確實需要協助,而少年自立宿舍就提供他們自力生活前的免費食宿,讓他們也有家的感覺。
張秀鴛表示,預估每年有約100名自立少年結束安置,但目前僅有新北市等5縣市設有少年自立宿舍,床位有限,未來將結合各界愛心,計畫於12縣市共設17處宿舍,床位達90床。
她強調,由於少年自立宿舍僅提供3到6個月的暫時住宿,為能有效銜接住宿問題,內政部已同意將自立少年納入社會住宅的申請對象,讓自立少年在生活穩定後,就能直接申請住進社會住宅。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