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宸佑涉共諜行賄6現退役軍人 橋檢起訴求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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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宸佑涉共諜行賄6現退役軍人 橋檢起訴求刑17年
前中天新聞記者兼主播林宸佑涉嫌收受境外勢力虛擬貨幣資助,製播反罷免影片,並協助吸收現退役軍人拍攝投共影片、刺探軍事機密。橋頭地檢署依違反反滲透法、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林宸佑等7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前中天新聞記者兼主播林宸佑涉嫌收受境外勢力虛擬貨幣資助,製播反罷免影片,並協助吸收現退役軍人拍攝投共影片、刺探軍事機密。橋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反滲透法、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林宸佑等7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橋頭地檢署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林宸佑身兼電視台新聞記者、主播,並經營YouTube頻道「馬德有事嗎?」,卻於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期間,與境外敵對勢力黃姓人士合作,依對方指示製播反罷免影片,並在影片發布後回傳流量截圖確認成果,藉此收受4325顆泰達幣(USDT)作為報酬,折合約新台幣13萬元。

檢方指出,林宸佑自民國112年間起,提供名下銀行帳戶作為境外勢力行賄軍職人員的資金通道,並透過幣安(Binance)、OKX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收取境外資金,以掩飾犯罪所得流向。

檢調調查,林宸佑透過網路結識境外集團成員後,以金錢利誘方式,協助洪姓、鍾姓、陳姓、楊姓、賴姓及柯姓等6名現退役軍人拍攝投共影片,並約定將軍中機密文書與電磁紀錄以手機翻拍,再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境外集團。

檢方表示,林宸佑則居中轉交款項,並從中收取等值泰達幣作為對價。

橋檢指出,林宸佑身為媒體工作者,本應善盡監督政府及保障人民知情權責任,卻長期與境外敵對勢力合作,甚至將部分文稿事前交由境外人士審核後播出,已嚴重影響國內輿論走向並危害國家安全。

檢方因此依違反反滲透法、洗錢防制法及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等罪起訴林宸佑,並分別具體求處5年、5年及7年有期徒刑。

至於涉案洪姓等6名軍人,則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違反國家安全法傳遞軍事機密及刑法洩密罪等起訴,檢方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另指出,本案原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但因涉及國安機密,不宜公開審理,後續將聲請法院改採一般審判程序。

林宸佑自今年1月遭收押禁見至今,案件起訴後,預計明天移審橋頭地方法院,由法院決定是否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