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化污水廠意外尋獲包商員工遺體 北市勞檢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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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化污水廠意外尋獲包商員工遺體 北市勞檢處開罰
台北市迪化污水處理廠3日發生委託廠商男員工跌落沉澱池意外,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人員和機具搶救,但下午5時許尋獲時已明顯死亡,詳細肇因仍待調查釐清。台北市勞檢處已要求現場違規部分停工,將開罰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
綜合報導,台北市迪化污水處理廠3日發生委託廠商男員工跌落沉澱池意外,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人員和機具搶救,但下午5時許尋獲時已明顯死亡,詳細肇因仍待調查釐清。台北市勞檢處已要求現場違規部分停工,將開罰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

據台北市政府網站消息,臺北市衛工處迪化污水處理廠今(3)日上午11時,委託操作廠商之張姓員工等3人,原計畫要進行二沉池浮沫清理作業,但於開啟蓋板時,張姓員工不慎跌落約10公尺深之沉澱池,現場人員即刻通報消防局,大同與中山消防中隊於下午11時7分進場,衛工處廠商也緊急抽水降低水位進行搶救,經抽乾池內污水後,發現該名張姓員位於池底,於下午 5時10分由消防隊員將人體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

衛工處黃邰聰廠長表示,因二沉池長40公尺、寬6公尺、深度約10尺,池內污水量體龐大,經廠商緊急用抽水機持續抽水至下午4時10分,將池內污水抽除後,發現該名張姓員工在池底,經加強通風與量測池內空氣安全後,由消防隊員於下午 5時10分,將人體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

衛工處強調,非常遺憾發生此次職安事件,目前已要求委託操作廠商暫停二沉池5號池之浮渣蓋板周邊清潔作業,並全面檢討相關安全設施、人員裝備與作業流程,後續將依契約檢討廠商責任及確實改善,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勞檢處梁蒼淇處長表示,初步發現現場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雇主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應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如有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遭致危險之措施。),現場先令二級沉澱池5號池局部停工,等復工計畫送本處審查合格後,才准其復工。

勞檢處指出,沉澱池深約10公尺,雇主卻沒有讓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設施,導致勞工遭受危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將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

此外,勞檢處表示,已要求事故發生的沈澱池停工,等復工計畫送勞檢處審查合格後,才准復工。

台北市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表示,廠商將全面檢討相關安全設施、人員裝備與作業流程,衛工處也會徹底檢討此次意外發生原因並改善,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圖片來源:中央社(翻攝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