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成家租金補貼 7月中申請<br />立院初審 社會宅弱勢戶須3成
青年成家租金補貼7月中申請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昨天表示,今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租金補貼將從7月1
青年成家租金補貼 7月中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昨天表示,今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租金補貼將從7月16日開始申請,每月每戶租金補貼最少新台幣3600元,確切補貼金額將待行政院核定。
為落實總統馬英九揭示的居住正義,營建署今年擴大辦理住宅補貼方案,提高「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租金補貼,準備從每月每戶3600元調高到4000元;因今年補助方案經費已於去年編列,營建署今年初將調高400元的補助方案呈報行政院,尚待核定。
葉世文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回應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鄭麗君質詢時指出,內政部長李鴻源已批准今年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租金補貼,營建署這一、兩天公告後,將自7月16日到8月24日開放民眾申請登記。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租金補貼往年在3月申辦,葉世文說,營建署承受不少民眾期待與壓力,因此將先啟動前置作業,等中央核定經費後,核發租金補貼,最少補助3600元。
立院初審 社會宅弱勢戶須3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鄭麗君等人提案,針對住宅法「社會住宅」定義中,出租給特殊情形或弱勢戶的法定比例,由10%調升至30%,全案將提院會討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下午初審通過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邱志偉、蔡其昌等人提案,將社會住宅原本法定保障10%出租給社會弱勢等特殊身分的比例,調高至30%,委員會主席陳其邁宣布,在場委員無異議不需經黨團協商,將提院會討論。
鄭麗君提案指出,住宅法第3條明定「社會住宅」定義「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並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但斟酌現況,應調高至30%,才符合社會需求,以及保留政策初衷。
內政委員會初審也通過,目前行政院核定的5處社會住宅、台北市其他公營出租住宅,以及新北市浮洲及林口A7兩處合宜住宅的出租戶數,也須依住宅法第3條規定的比例,保留給法定的弱勢戶及特殊身分者。
營建署長葉世文說,「住宅法」去年底通過,今年12月13日正式上路,是一部新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10%租給弱勢戶的比例,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協調後的共識,地方政府憂比例過高會引發「鄰避效應」,維持10%已很困難,不過委員會初審通過,尊重立院意見。
此外,委員會也通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張慶忠臨時提案,內政部應清查全國已實施都市計畫範圍內人口數達計畫人口的地區,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在1年內將範圍內300坪以上公有建築用地,變更為公園綠地或公設用地使用。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