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女社工堅持無罪 檢方、家屬均求重刑 北院4/16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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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女社工堅持無罪 檢方、家屬均求重刑 北院4/16宣判
1歲10月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震驚社會,除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已在二審分別被判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外,檢方另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並終結辯論,合議庭諭知全案將於4月16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1歲10月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震驚社會,除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已在二審分別被判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外,檢方另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並終結辯論,合議庭諭知全案將於4月16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檢方指控,陳尚潔在3次訪視剴剴期間,從訪視情形與生活照片應可察覺異常徵兆,卻未進一步查證、通報,仍盲目相信保母說詞;事後更涉嫌在工作紀錄上登載不實,企圖淡化自身過失並推諉責任。檢察官在庭上指出,剴剴托育期間外觀變化明顯,包含明顯消瘦、神情落寞等,甚至出現掉牙、禿髮等異常狀況,「任何人看到都會懷疑遭受虐待」,社工卻未依專業及制度啟動警覺與通報機制,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剴剴家屬亦透過委任律師表示,陳尚潔被認為是社會安全網中能夠橫向聯繫、阻止悲劇發生的關鍵角色,卻對異狀視而不見、疏於訪視與通報,導致孩子枉死、家屬承受巨大悲痛,請求法院依法嚴懲。

陳尚潔則在庭上維持無罪答辯,強調自己是兒盟「出養社工」,非居托中心主責社工,工作重點在收出養流程與媒合安排,並非對保母進行監督或突襲檢查。她的辯護律師團也主張,本案凸顯出養前安置階段的公權力空白與社會安全網斷裂等制度缺口,責任不應由單一社工獨自承擔,更不該讓她成為「卸責」的犧牲者,請求法院判決無罪。

在最後陳述中,陳尚潔哽咽表示,社工對她而言不只是一份工作,更像是信仰中「上帝託付的使命」,她一直盡心盡力服務每一個孩子。她坦言剴剴離世讓她至今難以接受,也常自我懷疑「如果當初多做了什麼,結果是否會不一樣」,並向剴剴喊話,希望孩子在天國不再受苦。陳尚潔同時指稱自己在案發後遭受巨大壓力,並質疑保母、偵辦過程中相關人員的說法,強調「自己從來沒有騙人」。

法院外也有約30名自稱「剴剴戰士」的民眾到場抗議,身穿黑衣、別白菊花,手持剴剴照片與道具,高喊口號表達不滿,並以擴音器播放嬰兒哭聲。審判長在辯論開始前先確認陳尚潔是否仍堅持「毫無責任」,陳女重申無罪立場後,庭內依序進行檢方論告、被告答辯、告訴人陳述及被告最後意見,隨後宣告辯論終結。

北院將於4月16日宣判,外界關注法院如何認定社工責任範圍與制度缺口下的過失歸責。

【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