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7成反對單身人工生殖 3民團指出修法3疑慮籲暫緩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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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逾7成反對單身人工生殖 3民團指出修法3疑慮籲暫緩修法!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社團法人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指出人工生殖法修法開放單身人工生殖有3疑慮應暫緩。
媽媽盟等三個民間團體根據問卷調查結果,主張應暫緩《人工生殖法》修法進程,並提出3大疑慮:

1.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重要權利: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兒童於出生後應立即被登記,並自出生起即應有取得姓名及國籍之權利,並於盡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

知其父母(血統認識權)並受父母照顧是一個孩子建立依附關係、賴以生存、受保護、接受教育、得以順利長大成人的重要權利,每一位兒童皆有權利知悉自己的身世,進一步建立子女對家庭的了解與自我認同。

但《人工生殖法》第13條規定,捐精者為匿名(只提供捐贈人之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因此,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後,孩子出生,身分證父親欄位只有一條橫線,不知道爸爸是誰、爸爸在哪裡。

我國已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之規定,並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的規定,避免兒童及少年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但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將使兒童成長過程父親缺席,形同刻意製造單親家庭,違反公約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2.違反《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
《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中提到,人工生殖技術應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作為創造生命的方法,並禁止以商業目的實施人工生殖技術及其相關行為。

然而,單身女性並非不孕症患者,不符合《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若《人工生殖法》開放單身者適用,等於將個人想要擁有血緣孩子的想望,凌駕於兒童權益福祉之上。《人工生殖法》未開放單身人工生殖,實係考量兒童權益。

3.鼓勵人工生殖不利下一代健康:
根據國健署出生通報統計年報顯示,我國早產兒(<37週)占出生數比例,從民國97年9%逐漸上升至111年10.56%。

而試管嬰兒的早產、低體重及較自然受孕高達將近3倍。國際數據也顯示試管嬰兒之後出現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癌症等)的風險也高。當政府鼓勵人工生殖,這現象只會雪上加霜。

媽媽盟等三個民間團體強調,單身人工生殖恐違反兒權公約對兒童人權的保障、違反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並傷害下一代健康,呼籲《人工生殖法》是否修法開放單身人工生殖,應做更審慎周延的討論與對話。

本文經 健康醫療網 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