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合攻新能源的三利基

經濟日報財經
中國大陸的能源政策是「減煤增氣,發展新能源」,其中「新能源」是包括核能、水力、天然氣。一般狹義的新能

中國大陸的能源政策是「減煤增氣,發展新能源」,其中「新能源」是包括核能、水力、天然氣。一般狹義的新能源,是指再生能源,即太陽能、風力等,但中國經濟發展太快,對能源的需求增長很快,所以新能源的界定是廣義的,包括核電、水電、天然氣。

當前中國能源市場是全球最大,一次能源(天然能源)消費是全球第一,電力消費也是全球第一,核電發展是全球第一,風電裝機容量也是全球第一,這些產能都占全世界的四分之一。

然而,中國能源的「產業結構不合理」,因為中國「用煤發電」占最大宗,是一次能源(天然能源)的70%,發電量的80%,比例偏高。

現在中國能源政策是「減煤增氣」,用天然氣發電只有4%,世界平均是20%;用石油發電是18%,世界平均是35%;中國用核能只占發電量的2%,法國核電有70%、德國有30%,其他歐洲國家約20%至30%,世界平均是17%,中國還需大力發展核電。

根據國家能源局提出的「十二五」能源規劃思路,要體現優先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原則,其中核電發展要推動內陸核電項目,形成東中部核電帶。即將舉行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能源肯定是最重視的問題之一,經濟要維持高速增長,產業結構必須調整。

政府當局極力扭轉不合理的發電結構。設想一個情況,現在中國用煤發電比例是80%,到了2035年,中國大陸GDP是現在的四倍,能源總耗是現在兩倍,大力發展核電、水電後,煤可望降到發電量的50%,但較可能是降到60%到70%。

在新能源產業方面,中國大陸與台灣的合作可從三方面來看。首先,中國大陸發展的潛力和前景巨大,將來兩岸合作的前景是得天獨厚。中國的能源需求是世界的25%,人口是世界的20%,人均所得只有美國的四分之一,如果要追趕美國,能源需求的規模巨大。

其次,中國當前能源結構不合理。中國大陸還需要經濟發展,現在煤發電量是國內發電的80%,煤消耗是世界的40%,必須「減煤增氣」,還要「發展新能源」,也就是發展核電、水電,而台灣有這方面的企業和人才協助。

比如說,日本很多核電公司的專家在中國工作,因為日本市場小,中國大陸需求旺盛,優勢互補。大陸核電專業較弱,又想發展,專業人才少,我認識一些像日本京都大學退休教授,被引進到大陸的大學培養人才。

台灣與大陸在新能源的合作,不只是把台灣再生能源的技術、設備、產品,引進到大陸。以最近歐盟對中國太陽能商實施「雙反(反傾銷稅、反補貼稅)」為例,這說明中國太陽能的產能過剩,還需要消化產能,而不是缺少太陽能的技術和設備。

第三,兩岸合作主要是人才,台灣在電子、電動汽車等方面,還有在研發方面有優勢,可以共同開發、共同培養。兩岸在政治上愈來愈開放,交流上有優勢,產學研聯合起來,有很多可以做。

不過,日本在2000年太陽能板、鋰電池,當時占世界60%到70%;到了2012年,大陸占到45%到50%的比例,科技發展腳步追得很快,尤其大陸人力資源很快,科技領先能維持多大優勢,台灣也應有緊迫感和壓力。

【經濟日報╱張奇 (記者林庭瑤採訪整理)】(作者為中國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院教授) 2013/10/30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3/82612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