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背後的政治邏輯
最近網上流傳這樣一個笑話,大意是說有兩個容易發生洪災的鄉(東河鄉和西河鄉),東河鄉的鄉長積極組織群眾
最近網上流傳這樣一個笑話,大意是說有兩個容易發生洪災的鄉(東河鄉和西河鄉),東河鄉的鄉長積極組織群眾修築防水工程,西河鄉的鄉長則天天打麻將唱K,而對防洪工作毫無作為。等到夏天洪水爆發之後,東河鄉安然無恙,而西河鄉則損失慘重。這個時候,西河鄉鄉長積極組織大家抗洪救災,並因為受災嚴重而爭取到了上級撥款和各地捐款,鄉長自己也從中名利雙收。再到後來上級要提拔幹部的時候,因為在抗洪救災工作中的積極表現,西河鄉鄉長成功升官,而東河鄉鄉長則繼續當鄉長,當地人民群眾也只能繼續自力更生的生活。這個笑話雖然有誇張的意味,卻是對當前中國一些地方政治生態的絕佳描繪。
大災大難通常都是對各級官員品德和能力的絕佳考驗,在中國當下的政治生態下,一般不會包庇或者縱容貪生怕死的官員。媒體可以光明正大的將救災過程中擅離職守或中飽私囊的官員曝光,紀檢和司法機關也會毫不留情的將這類官員繩之於法。而西河鄉鄉長這類官員顯然要比第一類官員聰明的多,他們雖然平時毫無作為,卻懂得抓住機會,在危難面前一馬當先,英勇獻身。不幸的是,在中國的政治生態中,這類官員不僅不會受到懲治,反而經常被提拔重用。因為他們深諳為官之道的精髓,懂得贏得上級領導的賞識不在於平時的忠於職守,而在於關鍵時刻的英勇表現。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模式會導致可怕的後果,因為這是一種對庸官的變相鼓勵。
正因為現有的幹部選拔模式更看重“明星效應”和“英雄形象”,才使得這些官員有了可乘之機。即便災害導致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但官員們憑藉其在救災過程中立下的汗馬功勞,讓災民對之“感恩戴德”尚且來不及,哪還有精力追求災害起因。並且,災難在披上天災的外衣之後也為官員提供了合法性,他們可以把一切歸因于自然,而那些人為導致的損失也會被其“豐功偉績”所掩蓋,等他升官了之後,就更無人敢追究。
可憐的是,老百姓要承受損失,卻還要感激“父母官”們。而本應在官員選任方面擁有決定權的普通民眾,卻陷於集體失語的地位,從這個角度說,推動幹部直選才是解決這一困局的根本之道。
回歸到現實條件下,幹部選任制度改革還需要一定時間,但這不意味著就無從改變這種局面。無論是地震、洪災還是旱災,損失背後都有人為原因在_*裡*_面,導致損失的原因可能恰恰是官員的失職。因此,當務之急就是啟動災難調查機制,通過獨立部門的調查來厘清災難背後的自然原因和人為原因,進而就後者追求相關官員的責任。法律賦予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特別調查委員會的權力,各級人大應該充分利用好這一權力,當自然災害導致巨大損失的時候,就啟動調查程序,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然後人大和行政部門根據調查結果啟動官員問責程序,根據責任人的問題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這樣做有助於官員提高責任意識,并督促他們將功夫用在平時,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各項防災準備。但需注意的是,在中國的現實政治生態下,同級人大一般很難對本級政府和黨委進行有力的監督,因此一種妥協方案就是由上級人大設立調查委員會監督下一級政府的失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