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台商安全是投保重點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表示,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實施後,在陸被拘留的台灣民眾,家屬皆可探視,不曾有例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表示,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實施後,在陸被拘留的台灣民眾,家屬皆可探視,不曾有例外。第8次江陳會也會將台商人身安全列為投保協議重點。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2008年至今中國違反人權案例及我國政府因應態度、援助作為於兩岸協議納入人權協議之評估」專題報告及備質詢,賴幸媛答詢時做以上表示。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昇表示,中國大陸於3月14日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規定居留需通知家屬,但其中仍保留「無法通知」及「有礙偵查」等例外條款;兩岸若簽定投資保障協議,台商權益恐無法完全保障。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說,投保協議商談時,兩岸雙方的確討論過相關問題,希望投保協議能外於兩項例外條款;賴幸媛則表示,「會努力達成目標」。
陸委會補充,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後,至今在大陸被羈押的台商,家屬皆可探視,不曾發生不能探視的情事;至於大陸法律偵查期間不能探視的規定,其實也透過海基會與海峽會的協商多次破例,但這部分並非常態。
若邀陳光誠訪台 符程序可來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表示,若有民間團體邀請陳光誠來台,且程序符合相關規定,陳光誠訪台交流不是問題。
賴幸媛答詢民進黨籍立委李應元質詢對陳光誠事件「會不會請海基會代表將政府對人權立場提交給中國大陸」時表示,陳光誠事件發生後,陸委會4月30日發布新聞稿,表達政府對大陸人權的立場,同樣的立場「可以請海基會於對話溝通時做適當表達,我在接見陳雲林時,也會反映立法院的要求做適當表達」。
賴幸媛說,陸委會代表政府多次就大陸人權問題發言,呼籲大陸方面正視劉曉波、艾未未、六四、方勵之和陳光誠等人權事件。
面對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的質詢,賴幸媛表示,若有民間團體邀請大陸維權律師陳光誠來台,且程序符合相關規定,陳光誠來台訪問交流不是問題。
陸委會表示,陸委會也持續與相關維權人士、人權團體交流對話,去年與香港的民間組織「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交流意見、今年1月也接見多個大陸觀選團,與大陸維權律師、自由作家對話交流。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