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測違規931件 逾時強行入場、2考科用手機取消資格

生活新聞中心生活
115學測違規931件 逾時強行入場、2考科用手機取消資格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委員會今(10)日召開會議,審議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違規案件。今年學測違規情形主要分為「試場規則違規」及「答題卷作答違規」兩大類,違規態樣多元,處分依違規性質與嚴重程度,分為扣減級分或取消考試資格不等。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委員會今(10)日召開會議,審議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違規案件。今年學測違規情形主要分為「試場規則違規」及「答題卷作答違規」兩大類,違規態樣多元,處分依違規性質與嚴重程度,分為扣減級分或取消考試資格不等。

大考中心指出,今年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案件共562件,較去年減少98件。最常見違規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共252件,占比44.84%;其次為考試開始鈴響後,發現考生攜帶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或置於身上、抽屜或座位旁,共73件,占12.99%;另有58件為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後仍未停止作答。上述違規多屬一般性違規,依簡章規定,原則上採「扣減級分」處理。

在個案處理上,大考中心說明,若考生未攜帶有效證件,經監試人員查驗身分並於規定時間內補送證件,得視情況減輕或不扣分;若未能於該節考試結束前補齊,則該科扣減1級分。若同一考科又合併其他違規事由,例如攜帶未完全關機的行動電話,則將依違規項目分別計算扣分。

在較為嚴重的違規案件中,一名考生於英文科考試時,於考試開始後逾規定可入場的20分鐘仍抵達試場,經兩名監試人員對時確認後明確告知不得入場,但考生仍堅持進入座位作答。考試結束後通報大考中心,經考試委員會討論,認定該考生屬「經制止後仍強行入場」,已違反學測簡章重大試場規定,依處理辦法決議取消其考試資格,等同本次學測各科成績全數不予計算。

另有一名考生在數學A考試結束後,遭其他考生舉報疑似使用手機,後續於自然科與國文綜合能力測驗中,監試人員實際發現其攜帶未關機手機,並於考試過程中將手機置於雙腿間操作。考試委員會認定該考生於不同考科連續違規,且行為已實質影響考試公平性,屬重大舞弊行為,依規定取消其全部考試資格。

除試場規則外,大考中心也公布,今年閱卷組提報違反答題卷作答規定案件共931件,較去年增加402件。其中高達924件,為考生於作答區書寫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包括畫圖、表情符號,甚至在化學結構式或座標圖中畫笑臉。依簡章規定,只要在作答區出現與答案無關內容,或於簽名欄位以外書寫姓名、顯示身分,均屬違規,須扣減該考科1級分。

大考中心強調,閱卷時並非針對「畫了什麼內容」,而是是否違反作答規定,只要違規樣態成立,即須依法處理,以維護考試公平性與一致性。

大考中心提醒,學測屬高度公平性考試,考生務必詳閱簡章規定,妥善保管應試證件,確實關閉並遠離行動電話,並避免任何可能被認定為違規的行為,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