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高房價的原因及其對策

王欽兩岸,財經
在前不久剛閉幕的大陸'兩會'上房地產問題上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可'兩會'剛過北京的新'地王'即告誕生

在前不久剛閉幕的大陸“兩會”上房地產問題上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可“兩會”剛過北京的新“地王”即告誕生,仿佛是對各種控制房價政策的公開挑戰。顯然,高房價問題已經成為大陸民眾不滿情緒的重要來源,許多人淪為“房奴”而不得不背負著巨大的經濟負擔。

用公共經濟學的術語來說,房地產屬於私人物品,因此理應由市場提供,而民眾作為實際受益者也應該為之付費。當然,由於地段、房屋質量等方面的不同,房價自然會有高低之別,且隨著原材料成本的上升以及地段價值的提高,房價一定程度上的上漲也是合理的。但是,現在的問題是房價上漲過快,遠遠高於其成本并導致泡沫的產生,無論是北京還是台北都是這樣。但高房價所導致的問題在北京乃至整個大陸要嚴重的多,因為台北的人均收入遠高於北京,儘管台北的房價要高於北京,但在房價收入比方面仍然要低於北京。並且,在臺灣的其他地區,如台中、高雄的房價因為供過於求而顯得相對低一些,而大陸地區則一律呈現房價上漲的趨勢。

其實,不管是台北還是北京、上海,導致高房價和房價不斷上漲的原因都很類似。臺灣“行政院長”吳敦義最近指出,台北都會區房價高昂的原因在於社會遊資太多和土地供給稀少。這可謂點到了本質,房地產最重要的功能應該是居住,但當作為消費物品的房屋成為一種投資物品的時候,其居住功能就退居次席了。原本購房需求不高的人紛紛投資房產,通過不斷抬高其價格來謀取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即便土地供給以及相應的房產供給不斷增加,也難以滿足遊資的投資需求。而在具有巨大購買能力的投資需求擠壓下,基於居住要求的消費需求就不得不退出市場,或者必須付出巨大代價來滿足需要。

不僅如此,還有特殊的原因導致了大陸的高房價。1994年大陸實行“分稅制”改革之後,地方財政收入大大減少,而不得不依靠出賣土地來增加收入,加上評價地方官員的“唯GDP”導向,使得地方政府或明或暗的支持房地產價格的上漲。而行賄和受賄關係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最終結成了利益同盟。在強大的政治、經濟利益刺激下,地方政府毫無動力改善變高房價狀況,而面對日趨強烈的社會不滿,大陸的地方官員只是不斷的表態反對房價上漲,並採取一些措施對之加以遏制。但這些政策都收效甚微,因為它們沒有針對問題的癥結施加影響。

解決房價虛高的政策無非是兩方面,首先是切實遏制投資性需求,一方面創造更多的投資機會引導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到實體行業,另一方面利用財政、貨幣政策來抬高投資性購房的成本,使這種投資性需求無利可圖。其次是加大土地供給并放鬆住房建設投資的借貸規模限制,以增加各類型房屋的供給,切實緩解房地產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在現代文明社會,保障“住者有其屋”是一個負責任政府的義務,政府應該為買不起房子的居民提供廉租屋、經濟適用房等以幫助其解決居住問題。

大陸地方政府所採取的政策很多其實已經觸及到這些方面,但總顯得力度不夠,有些甚至反其道而行之,比如遏制央企投資房地產表面上看是在避免其不斷製造“地王”的傾向,但實際上卻可能導致房地產供給的減少,反而不利於緩解供需矛盾。吳敦義讓人感動的地方在於他勇於為高房價而道歉,並且針對問題的癥結提出解決方案,這讓人們感到解決這一問題的希望。大陸地方政府要想解決房價高的問題,也應該學學臺灣行政部門的氣魄和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