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憲政會議極重要
馬總統原先想要直接以行政命令宣布《服貿協議》生效,但遭國會和輿論的強烈反對,遂改為交立院審查,但強行
馬總統原先想要直接以行政命令宣布《服貿協議》生效,但遭國會和輿論的強烈反對,遂改為交立院審查,但強行逼迫黨籍立委不得逐條審查、不得更改一字,不得退回重啟談判、必須包裹表決,成為激起廣大學運和社運的禍首。
羅斯福推案觸礁
學運成功阻擋了馬當局藐視國會、挑戰憲政、敗壞民主法治以及便宜行事的惡質政治,使台灣在民主退化的懸崖邊被拉了回來,好險!
且讓我們回顧一個類似的例子。1932年羅斯福在大蕭條中當選美國總統,立刻推出「新政」來拯救美國悲慘的經濟,一如馬總統,羅的民主黨也獲得參眾兩院的多數,形成完全執政,新政的一群法案順利通過國會的表決;可是部分法案卻引發了《憲法》爭議,在最高法院觸礁,羅斯福因勝選所獲得的授權沒發生作用。
新政主要的支柱之一是國家工業復甦法案,遭最高法院一致通過判決法案第一條違憲:「非常情況或需要非常手段,但……非常情況並不等於創造或擴大《憲法》權力。」羅斯福接著推出《社會安全法》、《國家勞動關係法》,也都遭到最高法院的挑戰。羅斯福無計可施,「經過深思之後,唯一合憲的改革方法,……就是給我國法院注入新血」,目的在增加6名新的大法官以沖淡原來的法官共識。
破壞多元化制度
然而,民調結果只有40%贊成。羅斯福強行把司法重組案送進參院司法委員會,造成高度爭議,最後院會以70對20票退回委員會修改,「最高法院改造」方案撤銷。國會了解到如果總統能破壞司法獨立,制度內的權力制衡就會瓦解,他們不但會被總統控制,多元政治的保障也蕩然無存。
羅斯福認為爭取立法機關的多數,須讓步太多且曠日廢時,因此訴諸行政命令最方便,但這完全破壞多元化的美國政治制度,所以國會不支持他的「最高法院改造計劃」。《國家為什麼會失敗》的作者說:「羅斯福遭遇的是良性循環的力量。」
修憲討論內閣制
馬在《服貿協議》上的種種作為,立院拿他沒辦法,大法官不告不理,若非有學生見義勇為,馬會為台灣今後行政的集權獨裁劈開一個便於進出的大洞,以後更無法制衡總統及行政當局的龐大權力。鑑於此,我們全力支持召開「公民憲政會議」,藉由修憲重新建構政府權力結構,徹底畢其功於一役,包括許多人提出的內閣制也應納入討論。
【蘋果日報/蘋論】 2014/04/0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01/35738093/%E8%98%8B%E8%AB%96%EF%BC%9A%E5%85%AC%E6%B0%91%E6%86%B2%E6%94%BF%E6%9C%83%E8%AD%B0%E6%A5%B5%E9%87%8D%E8%A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