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鳳凰逼近 台南漁船執意出港 海巡開立首張舉發單

颱風鳳凰逼近 台南漁船執意出港 海巡開立首張舉發單
颱風鳳凰逼近,台南市1艘漁船昨晚執意從安平港出港,遭海巡署以違反禁制令開單告發;這也是海巡單位在此次颱風期間,於南高屏開出的首張舉發單。
鳳凰颱風逼近,全台沿海風浪持續增強,各縣市政府陸續發布海上活動禁制令。海巡署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全面加強港區巡查與防災宣導,並依法取締違規行為。自禁制令生效以來,台南及澎湖均已出現違規個案,海巡單位均依法舉發移送處理,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颱風期間台南漁船違令出港 開出首張舉發單

臺南市政府於11月10日下午5時30分發布禁制令,規定安平港漁船只進不出。然而,一艘將軍籍漁船仍於晚間6時35分申報出港,船長聲稱僅前往外海回收漁具,經安平商港安檢所人員再三勸導仍執意出港。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十一岸巡隊遂依《災害防救法》開立舉發單,後續將函送臺南市政府裁罰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這是鳳凰颱風警戒期間首起違反禁制令案件。該船於凌晨1時許返港,未釀事故。

海巡署表示,禁制令的發布旨在確保漁民與船舶安全,呼籲各地漁民配合停航措施,勿於颱風期間出港,以免發生危險或遭罰。

澎湖民眾颱風警戒期間違規垂釣 依法移送裁處

澎湖縣政府於11月10日晚間發布海上活動禁制令,但仍有民眾於今日(11日)中午違規在小門漁港港區垂釣。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竹灣安檢所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勸導,確認違規後依法開立舉發單並移送縣府裁處。

海巡署強調,《災害防救法》第30條明定,於禁制期間擅自進入警戒區或從事海上活動者,得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受鳳凰颱風外圍環流影響,中南部沿海風浪明顯增強,浪高不斷攀升。海巡署中部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前往海邊觀浪、戲水或拍照打卡,以免發生危險。

各縣市政府已陸續劃設警戒區,海巡人員將強化巡查,對擅自進入者依法取締。

此外,民眾可透過「GoOcean海洋遊憩風險資訊平台」掌握即時海象與風險熱區,並撥打海巡報案專線118通報危安情事,以維護自身及救援人員安全。

海巡署重申,颱風期間海象變化劇烈,任何違反禁制令的行為都可能造成自身與他人危險。各分署將持續落實港區巡查與安全勸導,並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對違規者依法舉發,確保港區及海上作業安全,防杜災害發生。

海巡署呼籲全民共同遵守防災規範,落實「防颱不觀浪、保命最重要」的原則,共同守護生命與財產安全。

【圖片來源:中央社(海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