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爆林滄敏詐領 未查證判賠百萬、道歉定讞

「曲棍球案」10日最高法院駁回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彰化縣長魏明谷的上訴,維持段、魏2人須連帶賠償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定讞。
段宜康在臉書回應表示忿忿不平,「我得賠100萬給這種人?XXX的XXX,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吧!」
段宜康臉書上表示「真的無可奈何。」他說,他在這兩個案子的刑事責任,一個無罪;一個不起訴,沒想到栽在民事庭法官手上。段發文寫道,批評黃文玲之前,我還跑去彰化向在場的人求證,這位黃家的親人後來也出庭説明,這樣還不算「認真查證」?
段宜康說「林滄敏案更離譜。」他表示,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的秘書長、總教練都承認偽造單據、偽造選手簽名,侵吞數百萬公款,「這種運動團體的理事長不能批評?」段宜康說,他請體育署來立法院說明,這樣不算查證?如果不是事證明確,體育署敢移送當時的立法委員林滄敏?
段宜康表示,馬政府時期的廉政署和彰化地檢署,對主嫌理事長林滄敏沒有傳訊過半次;承認偽造文書侵吞540萬公款的秘書長,也只罰15萬了事,連起訴都不必!
文末加強語氣寫道:「我得賠一百萬給這種人?XXX的XXX,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吧!」
【圖片為資料照】
段宜康臉書上表示「真的無可奈何。」他說,他在這兩個案子的刑事責任,一個無罪;一個不起訴,沒想到栽在民事庭法官手上。段發文寫道,批評黃文玲之前,我還跑去彰化向在場的人求證,這位黃家的親人後來也出庭説明,這樣還不算「認真查證」?
段宜康說「林滄敏案更離譜。」他表示,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的秘書長、總教練都承認偽造單據、偽造選手簽名,侵吞數百萬公款,「這種運動團體的理事長不能批評?」段宜康說,他請體育署來立法院說明,這樣不算查證?如果不是事證明確,體育署敢移送當時的立法委員林滄敏?
段宜康表示,馬政府時期的廉政署和彰化地檢署,對主嫌理事長林滄敏沒有傳訊過半次;承認偽造文書侵吞540萬公款的秘書長,也只罰15萬了事,連起訴都不必!
文末加強語氣寫道:「我得賠一百萬給這種人?XXX的XXX,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吧!」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