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和平協議破局

王欽政治
雖然從政治學原理出發,公投是最符合人民主權原則的一種權利表達方式,但在實際的政治操作中,即便是最成熟

雖然從政治學原理出發,公投是最符合人民主權原則的一種權利表達方式,但在實際的政治操作中,即便是最成熟的民主國家,也不會將每一件事情都交付公投。當然,像和平協議這種“大事”,或許會通過公投來議決,但這並非意味著簽署和平協議的動議和草案乃至整個過程都要交付公投。

馬英九對兩岸和平協議是否公投的立場前後搖擺,尚無定論,但從目前的爭論來看,很多人主張臺灣與大陸洽商兩岸和平協議、兩岸簽署草案以及要不要最終生效都要被納入公投的範圍。這就意味著,當臺灣提議跟大陸討論兩岸和平協定時,需要征得人民的同意才能這樣做。

而果真如此的話,以當前臺灣民眾對兩岸關係的認知和輿論環境而論,民眾必然只會同意沒有矮化臺灣之嫌的談判,也就是說,只有政府保證不在“統一”、“主權”等問題上讓步,民眾才會同意當局與大陸展開談判。但熟悉談判學的人會知道,存在爭議的兩造進行談判時,儘管雙方開始都會有較高的要價,但只有通過相互妥協和讓步,方能達成最終的協議。但是,臺灣經過公投決定談判的動議之後,無疑等同於限定了政府的作為,使其根本不可能做出任何讓步,這在大陸看來,就等於拒絕談判,因為一個註定了結局的談判沒有任何談的意義。

在大陸始終不放棄以“一中原則”為框架簽署和平協定的情況下,就算臺灣方面為了兩岸和平協議不致破局而有所讓步,但因為協議草案要貫徹落實仍然需要征得臺灣內部的同意,或者立法院通過,或者再度舉行公投加以確認,可以想見,臺灣民眾或者反對勢力根本不可能讓其過關。更何況,在這整個過程中,民眾和反對黨都會要求在各個階段實施公投,加以監督,兩岸談判勢必遭到嚴重幹擾,根本無從正常進行。

之所以會如此,原因在於,兩岸在謀求和平的大方向上雖然存在共識,但一旦涉及和平協議或者和平談判的具體實務時,就會因為兩岸在參與談判、簽署協議的身份、定位和指向等問題上存在巨大的歧見,以及臺灣內部藍綠陣營也存在明顯不同的主張而無法達成共識。在這種情況下,和平協議只能是個偽問題。當前臺灣民眾的主流觀點是樂見和平但須維持現狀,特別是對統一或者一個中國有著近乎本能式的恐懼。馬政府如果在其任內不解決這一問題,不能逐步將臺灣民眾對上述問題的態度扭轉過來,那麼兩岸根本就沒有談判和平協議的任何可行性。而果真解決了上述問題,那麼兩岸和平協議就應該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根本不需要提前規劃和宣傳。

從這個角度說,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最近對兩岸和平協議問題發表評論說“政治協商是一個不斷創造條件,將來水到渠成的事情”,算是清楚地認識到兩岸和平協議的現況和應對策略。並且,面對這一極具爭議性的問題,大陸這回十分謹慎,或許內部經過了詳細的討論,才在幾天後做出低姿態地評論,既不產生負面刺激,也不會傾向馬英九從而為綠營展開攻擊留下口實。

藍營常常將馬的這種提議視為負責任、有擔當的行為,就算從善意的角度來揣測他的動機,但也不要忘了,政治不是心存善意就能導致良善的結果,在兩岸關係風雲詭譎、變幻莫測的情況下,任何急躁冒進、破壞默契的行為,都有可能導致相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