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判決 群創遭裁罰2.88億歐元
歐盟終審法院就群創的反托拉斯上訴案上週做出判決,判決認定群創(3481)上訴無理由,維持前審法院裁罰
歐盟終審法院就群創的反托拉斯上訴案上週做出判決,判決認定群創(3481)上訴無理由,維持前審法院裁罰金額2.88億歐元(約3.17億美元)的判決。群創表示,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但因前審法院裁罰金額群創已全數提列,因此該判決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經濟日報報導,歐盟對於液晶面板反托拉斯案在2010年底裁決,全球面板廠總計罰款高達6.5億歐元,而在這當中,台灣廠商群創因為沒有積極配合調查、未認罪,遭到懲罰性罰款,金額高達3億歐元。
群創不滿提起上訴,在去年時,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作出判決,認定群創上訴一部分有理由,並將原3億歐元裁罰金額降至2.88億歐元。但群創仍不滿,繼續上訴,但歐盟終審法院在上週公布判決結果,認定群創上訴無理由,維持前審法院裁罰的金額2.88億歐元。
群創表示,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但前審法院裁罰金額本公司已全數提列,故該判決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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