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台設辦事處 台聯堅決反對

中國在台設辦事處 台聯堅決反對
台灣醒報報導,中國來台設辦事處,台聯堅決反對!行政院11日通過兩岸互設辦事處條例草案,將對中國駐台人

台灣醒報報導,中國來台設辦事處,台聯堅決反對!行政院11日通過兩岸互設辦事處條例草案,將對中國駐台人員給予司法豁免、館舍不可侵犯、財產文件檔案不能搜索、扣押等禮遇。台聯黨團表示,未來中國辦事處成立,人員又享有優厚的禮遇,等於是國安門戶大開,對國安造成莫大威脅。

行政院於4月11日通過「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台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台聯黨團副總召許忠信表示,兩國互設代表處,須具有領事的功能,而且兩國平等;但現在是馬政府片面的先給予中國海協會許多保障與福利,包括館舍不可侵犯,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等。

許忠信進一步表示,這是國際上主權的象徵,附帶的主權象徵就是領事的功能,但現今馬政府片面承認中國的合法性,給予中國來台設辦事處擁有主權上的豁免,但是中國卻沒有給台灣相同的待遇,這根本就是片面最惠國待遇。

台聯黨團幹事長黃文玲也表示,如果互設辦事處無法提升領事功能的話,根本沒有互設辦事處的必要。此外,她說,海基會聲稱兩岸互動良好,但從2008年以後,台商的陳情案件就開始增加,自2008至2012年間,台商經貿糾紛案件共有1637件,但結案僅有736件,結案率為44.96%。

另外,黃文玲說,若以台商在中國遭搶劫、傷害、勒索請求協處的案件,2003至2007年共25件,2008至2012年則倍增至75件;因案遭限制人身自由的請求協處案件,2003至2007年共199件,2008至2012年也是倍增至474件;統計至目前為止,台商在中國遭殺害的有111人,失縱的有470人。

行政院所通過的海協會在台設辦事處的草案規定四個注意事項,為符合法令、符合國家利益、符合對等原則,以及是否具有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的需要。另外,給予特惠的八項保障則為館舍不可侵犯,非經負責人同意,不得入內;財產免於搜索、扣押、執行及徵收;檔案文件不可侵犯;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電信及郵件免除檢查,得以密碼方式行之;稅捐的徵免;公務用品進出口便利;其他經行政院核定的保障及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