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秘密
日前自由時報報導一九九九年民進黨通過「由林濁水起草、陳水扁修改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間接承認中華民國體制
日前自由時報報導一九九九年民進黨通過「由林濁水起草、陳水扁修改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間接承認中華民國體制,往中間路線靠攏…。」消息來源應屬非常權威而特殊,因為至今知道扁曾做修改的應不出五人;但新聞內容卻又有不應有的引述,如據報導,我根本成了中間路線的主角。
事實是,九九年扁站在「中間路線立場」,透過擔任黨秘書長的游錫?,積極推動修改台獨黨綱,希望以「中華民國」取代「台灣共和國」為民進黨認同目標;新潮流努力阻止,經陳忠信提出不修改台獨黨綱,但通過前途決議文的替代方案,作為妥協,成立決議文起草小組,成員為郭正亮、陳忠信、林濁水,而由郭主稿,我則扮演阻止決議文過度向扁、游中間路線傾斜的角色,既堅持決議文必須承認台灣主權獨立,改變現狀必須公投,而且把郭原稿「國號中華民國」改為「目前國號中華民國」,並加上「在國際上必須彈性選用」的字句。
過程如此,所以決議文的中間色彩雖迄今仍受中間人士稱讚,但好處應歸扁、游、郭,我無緣掠美。同樣的,現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說基層黨員對決議文頗有意見,我也不應特殊消息來源誤導我「起草決議文…往中間路線走」而被歸責。
九九年推動中間路線的游先生,現在要廢台灣前途決議文,代以「國家正常化決議文」,應該是覺得昨非而今是,值得肯定。但游認為台獨黨綱「僅強調政治層面」,未及文化、社會、族群範疇,所以須以「國家正常化」觀念加以補充,則屬疏忽。只要略為瀏覽黨綱,當不致有這樣的論斷。
台獨黨綱根本精神是「主權已經獨立;建國工程尚未完善」,後者是指法政秩序、領域界定、對外關係、文化政策、國民教育、社會政策等…的走向,均未與主權現狀符合,必須加以根本改造,才能「保障共同體及各個國民之尊嚴、安全,並提供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幸福、正義和自我實踐之機會」。此外還特別強調「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由此可見,條文雖簡潔,但主張各項政策必須依主權現實調整,已完全具備了「國家正常化」的精神。
其次,台獨黨綱涵蓋所及,已包括文化、社會、族群;至於經濟,則因必須隨發展調適,實宜放在經濟綱領中,而非擺在台獨綱領或簡要的決議文中為宜。
最後,謝長廷實不必擔心決議文廢除,台灣主權獨立主張隨之消失,因仍留在台獨黨綱中;謝真正擔心的恐怕是「中華民國國號」被廢;如今謝策略是以稱讚國家正常化決議文的方式,以求台灣前途決議文不被廢,這就如同當年我勉強接受前途決議文,以免黨綱被修改一樣。謝這策略有扁力挺,看來將成定案。
林濁水(作者為民進黨籍前立法委員)2007年5月14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4/today-o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