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模式」的迷思
<br />為了2012大選,最近蔡英文評論許信良的「一中歐盟」,認為這是以兩岸互相承認主權為前提的主張,她
為了2012大選,最近蔡英文評論許信良的「一中歐盟」,認為這是以兩岸互相承認主權為前提的主張,她自己則認為必須在國際參與及架構下解決兩岸主權爭議。
其實,國內很多主張,不論是「屋頂架構」、「整個中國」、「一中共表」、甚至「一中各表」,除了在細節上看似不同,實質上是圍繞著所謂兩德「模式」或所謂分裂國家發展「模式」打轉,都是想仿照以前的兩德,以一個虛擬的中國,企圖固定兩岸互不統屬的分治的事實,以為順著這種「模式」必然可達成不同程度的主權的分享或治權的分立,並保證兩岸的和諧,最後也許達到無可避免的統合。我看這是天大誤會,因為本來就沒有什麼所謂的「模式」,更沒有什麼規律來指引兩岸關係朝一定的方向發展。
所謂兩德「模式」是指西德前總理布朗特 1969年開始兩德關係的正常化,主張以務實的態度及人民真正的生活為主要考量,而非抽象的國家或民族觀念宰制的統一觀念。隨後 (1972) 兩德簽署「基礎條約」,其中最重要的是雙方放棄以武力解決兩德關係,尊重他方的政權及獨立,在國際上不代表他方,兩德在此諒解之下,1974年同時成為聯合國會員並互換代表,雖然東德隨後在1974年《憲法》認為西德為獨立國家,西德不認為東德為一主權獨立的外國,而是在一個德國的概念之下的兩個主權國家,並且堅持統一德國的希望及目標。話雖如此,西德的真正做法是默認兩德為分立的國家的事實,只是促進雙方交流及交往,試圖維持德意志的民族認同而已。最後兩德之所以統一,在於支撐東德的蘇聯崩潰的歷史偶然。所以兩德如果有任何模式,那是承認分立的模式,絕非什麼從分立到統一的「分久必合」的規律。
不要說缺乏像日爾曼經歷神聖羅馬帝國、教廷、王公郡主、自由市這種多重主權的中共,早就反對將台灣比擬為當年的東德,認為不該享有任何形式的「主權」。兩岸關係與當年兩德的客觀情況也剛好相反:想要改變現狀的是共產體制的中共,想要保持現狀的是民主的台灣;前者不太受民意形成的制約,後者有民主機制的制衡;前者極大,後者極小;四個列強以為兩德問題是他們二次大戰遺留的責任,中共則說中國人的事中國人自己處理;最重要的是東德後台的蘇聯瓦解,但唯一積極介入兩岸的美國似乎沒有馬上倒台的跡象。仔細比較,這也是兩德「模式」沒有在兩韓發生的理由。
任一事件不會重複
我看還是尼采說得對:沒有什麼必然的「模式」或「規律」,事物的發展是各種力量的角逐,不時的權力關係的變化是「大吃小」「小抗拒」的呈現。兩岸關係不時的變化,端看權力角力下的全面關係,這種關係是特殊的,無法以現成的範疇或框架詮釋,也不會依照一廂情願的劇本演出,當然更不會遵循什麼「模式」或「規律」演變,只能摸石過河、因地制宜。
桑塔雅那說過:不知歷史,必然重複其錯誤。他是叫我們理解,而不是要我們做不可能的重複歷史事件,因為就像法國人類社會學家拉度指出:任何一個事件只能在一個地方及一個時間發生,不會重複。我不敢說某些類似的細節不會重現,但我敢說:不論兩德或兩韓的經驗,不會在兩岸重演。
【黃維幸】作者為陸委會諮詢委員、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06500/IssueID/201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