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英假釋出獄
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右)入獄服刑後,日前聲請假釋付保護管束獲准,13日下午他在家人攙扶下走出台北
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右)入獄服刑後,日前聲請假釋付保護管束獲准,13日下午他在家人攙扶下走出台北監獄側門。
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涉新瑞都等案被判刑5年半,服刑已過半,向法務部提出假釋申請,法務部審核通過,劉泰英今天(13日)傍晚5點半左右出獄,現身時戴著口罩,由兒子接回,明天將向士林地檢署報到。
75歲的劉泰英涉新瑞都案衍生的相關案件,被控侵占、背信等,先因橋頭寶背信案被判刑1年10月定讞,2008年7月入獄;同年11月又因涉挪用公款收購股東委託書,違反銀行法等罪被判3年9月定讞。兩案共合併執行5年6月。
另外劉泰英也被控在中國國民黨投管會主委任內,受當時國民黨主席李登輝之託處理帳戶,侵占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交給國民黨的2000萬元政治獻金,辭任後將持有的國民黨結餘款9萬多美元,轉到自己的戶頭,去年(2010)5月間以2個業務侵占罪被判10月定讞,2罪可易科罰金。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