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服貿協議 應秉持專業倫理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至今,引起社會大眾普遍的關切,激發眾多的辯論。對於一個民主社會而言,這樣的發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至今,引起社會大眾普遍的關切,激發眾多的辯論。對於一個民主社會而言,這樣的發展相當正常,可以說是必經的過程;但我們必須指出,在辯論當中一定要講道理,要秉持專業,否則理性的政策討論恐怕就會變質,進而喪失其應有的重要意義。
當學術機關的從業人士加入辯論時,更應當堅守學術專業的嚴謹度,為民表率。如果從這個角度來檢視最近出現的一些論點,我們覺得有值得商榷之處,不無改善的空間。例如有一言論主張,本次服貿協議兩岸開放的程度「不對等」,並舉配銷服務業為例,來說明我國開放的程度大於大陸開放的程度;但從專業的角度而言,任何對於此領域有稍微深入研究的學者應都很清楚,國際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對於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本就有不同的門檻要求。
台灣與中國大陸幾乎在同一時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但當年台灣加入時是以已開發經濟體的身分加入,而中國大陸是以開發中經濟體的身分加入,所以台灣加入WTO時所應允的條件本來就高於大陸,當然也高於其他所有WTO的開發中國家會員國。
由此來看,硬要把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拿來就任何行業進行絕對比較,恐有欠專業;真要比較,就應與WTO的承諾表進行比較。這次服貿協議大陸對於台灣開放的80項承諾,都是超WTO的待遇,也就是其他WTO會員國不能在中國大陸享有,而我方可特別享有的開放;反觀台灣對大陸的開放,只有三分之一優於WTO的承諾,三分之一與WTO承諾相同,另外三分之一則是低於WTO的承諾。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次中國大陸對我方開放的程度,應該是大於我方對中國大陸的開放幅度。
第二個被提出來的論點是兩岸「規模不對等」,故簽署此協議會對我國企業成傷害。若從此立場來看,美國的經濟規模是墨西哥的16倍,為何墨西哥早在1992年就和美國簽訂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更近的例子是美韓:美國的GDP是韓國的14倍,為何韓國急於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事實上,如果台灣與他國簽訂FTA需以經濟規模約略相當為條件,未來在國際市場上將寸步難行。這樣的自我設限恐怕不是愛台灣,而是害台灣。我們在之前的社論中已經提到,美韓FTA簽訂後,台灣彰化社頭地區本來以絲襪行銷全世界的龍頭地位,立即遭受嚴重威脅。台灣必須竭盡所能,跟全世界主要經濟體簽訂類似自由貿易的協定,包含中國大陸在內,這才能讓我們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有出路,捨此不為,請問台灣要往哪裡走?
要之,學術文章不是政黨文宣,而應有一分證據講一分話。另外一些言論,例如「宣稱(對大陸)只開放64大項服務業,實際上開放的行業別數高達上千種」、「跟各國的技術移民限制相較,台灣(對中國大陸)的限制明顯寬鬆」、「影響500萬勞工就業」…等,看起來聳動,但如考量專業的立場和嚴謹度,恐怕講法會不一樣。
行業分類本來就會有大、中、細項之分,把台灣對大陸開放的64項分成最細的行業別,那大陸對台灣開放的80項不就也應分成最細業別,如此數目將更多;這樣的比較似乎欠缺專業上的意義。
另外,陸資來台需投資達一定金額者可獲得簽證,但這是投資簽證,法律上不等同於移民,而且陸資不能引入大陸勞工,一定要聘雇我國勞工,所以對於就業和薪資而言應當是正面的,其宣稱將影響500萬勞工就業,似乎也欠缺學術上的證據力。
我們樂見各界對於服貿協議有眾多的討論,從不同角度作深入的檢視,但是呼籲具有學者身分者,在發表言論時遵守專業的嚴謹度;此外,最好在署名時以學者個人名義為之,而不是以特定學術單位的主管名義發表,這樣比較不會引起其他的誤會。學者是知識份子的重要一環,理應做民主的表率;如果大家都採用高標準來進行辯論,相信必會對台灣民主社會的優質化,有重大的貢獻和助益。
【中國時報/社論】2013/08/13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E7%A4%BE%E8%AB%96%EF%BC%8D%E8%BE%AF%E8%AB%96%E6%9C%8D%E8%B2%BF%E5%8D%94%E8%AD%B0-%E6%87%89%E7%A7%89%E6%8C%81%E5%B0%88%E6%A5%AD%E5%80%AB%E7%90%86-20130813000506-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