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推可負擔住宅 張善政籲中央積極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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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劉世芳29日表示,相關制度涉及住宅、金融、利率補貼及購屋權益等多項政策,行政院已要求內政部彙整各部會意見後,再研議後續處理方向。桃園市長張善政則呼籲中央儘速完成審查,不要將政策「擺在冰箱裡不動」。
桃園市政府推動「可負擔住宅」制度,桃園市議會日前三讀通過相關自治條例,目前仍待行政院核定。內政部長劉世芳29日表示,相關制度涉及住宅、金融、利率補貼及購屋權益等多項政策,行政院已要求內政部彙整各部會意見後,再研議後續處理方向。桃園市長張善政則呼籲中央儘速完成審查,不要將政策「擺在冰箱裡不動」。
媒體報導指出,行政院6月15日函復桃園市政府表示,由於可負擔住宅制度涉及民眾權益且案情較為複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延長核定期限,引發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疑中央刻意拖延。
劉世芳29日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可負擔住宅制度不僅涉及《住宅法》,也牽涉金融貸款、利率補貼及未來房屋增值後的權利義務等問題,同時涉及金管會、財政部、衛生福利部等跨部會業務。行政院已要求內政部彙整各部會意見,再研議後續處理方向,希望審慎評估制度設計,不希望衍生後續財政負擔。
張善政上午出席龍山市民活動中心暨遊客中心啟用典禮受訪時表示,可負擔住宅若能順利推動,將是國家住宅政策的重要里程碑。由於政策內容較為複雜,中央需要較長時間審查,他可以理解,但希望中央不要將政策擱置不理,而是積極召開跨部會會議,加速完成審查。
張善政指出,相較於社會住宅,可負擔住宅最大的特色在於政府不需投入財政支出,也不增加政府財務負擔;民眾則可透過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購屋,減輕居住壓力,達成政府與購屋民眾雙贏。
桃園市政府隨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內政部對可負擔住宅制度的運作機制存有重大誤解。市府強調,可負擔住宅並非社會住宅「只租不賣」模式,而是為年輕婚育家庭在租屋與購屋之間,建立不受市場炒作影響的「第三種住宅模式」。
桃園市政府表示,可負擔住宅制度具有三大核心特色,包括「房源永續、政府零出資」、「依購屋者貸款能力反推房價」,以及「限制轉售價格、維持永久可負擔」,期盼中央充分了解制度設計理念,儘速完成審查,讓政策早日上路。
媒體報導指出,行政院6月15日函復桃園市政府表示,由於可負擔住宅制度涉及民眾權益且案情較為複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延長核定期限,引發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疑中央刻意拖延。
劉世芳29日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可負擔住宅制度不僅涉及《住宅法》,也牽涉金融貸款、利率補貼及未來房屋增值後的權利義務等問題,同時涉及金管會、財政部、衛生福利部等跨部會業務。行政院已要求內政部彙整各部會意見,再研議後續處理方向,希望審慎評估制度設計,不希望衍生後續財政負擔。
張善政上午出席龍山市民活動中心暨遊客中心啟用典禮受訪時表示,可負擔住宅若能順利推動,將是國家住宅政策的重要里程碑。由於政策內容較為複雜,中央需要較長時間審查,他可以理解,但希望中央不要將政策擱置不理,而是積極召開跨部會會議,加速完成審查。
張善政指出,相較於社會住宅,可負擔住宅最大的特色在於政府不需投入財政支出,也不增加政府財務負擔;民眾則可透過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購屋,減輕居住壓力,達成政府與購屋民眾雙贏。
桃園市政府隨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內政部對可負擔住宅制度的運作機制存有重大誤解。市府強調,可負擔住宅並非社會住宅「只租不賣」模式,而是為年輕婚育家庭在租屋與購屋之間,建立不受市場炒作影響的「第三種住宅模式」。
桃園市政府表示,可負擔住宅制度具有三大核心特色,包括「房源永續、政府零出資」、「依購屋者貸款能力反推房價」,以及「限制轉售價格、維持永久可負擔」,期盼中央充分了解制度設計理念,儘速完成審查,讓政策早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