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前董座殺技術長判無期上訴 遺孀:請你真心認錯

雲云科技負責人曾志新涉殺害梁姓技術長,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高院22日辯論終結,辯方以已賠償、再犯風險低等請求輕判;死者遺孀盼曾男真心認錯。全案定10月27日宣判。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因工作糾紛,持刀殺害梁姓技術長,一審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曾志新針對量刑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2日辯論終結,辯方以認罪、賠償及再犯風險低等理由請求從輕量刑;檢方則認為一審量刑妥適,建請駁回上訴。梁男遺孀也在庭上向曾志新喊話「請你真心認錯」,全案定於10月27日上午10時宣判。
一審判決指出,曾志新與梁男因工作理念不合屢生摩擦,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社群平台陸續出現涉及公司內部管理及員工離職等文章,曾志新未經查證,認定與梁男有關,2025年2月26日購買主廚刀並藏在公司。
同年3月7日,梁男準備離職並與公司人員辦理交接,曾志新將刀藏在身上前往會議室,雙方談及撤下相關文章等事宜後,曾志新突然持刀朝梁男頭、背、頸部等處攻擊至少9刀,即使梁男試圖逃離、旁人上前制止仍持續攻擊,梁男送醫後不治,曾志新隨後自傷。
一審國民法官法庭認為,曾志新僅因自身猜忌,未尋求合法方式處理紛爭即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情節嚴重;雖考量其坦承犯行、與家屬成立調解等有利因素,仍不足以大幅降低責任刑度,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辯方主張,曾志新已賠償家屬200萬元及1291萬餘股公司股票,並已認罪、道歉,相關鑑定也顯示再犯風險低、具有社會復歸可能,希望法院重新審酌量刑。
不過,梁男遺孀表示,金錢無法彌補家屬傷害,當初接受調解只是不願再承受漫長訴訟,並不代表原諒曾志新;對於曾志新一方面表示認錯、一方面又針對刑度上訴,她質疑其是否真正悔悟,當庭要求曾志新「真心認錯」。
檢方則指出,一審已將認罪、調解及賠償等情狀納入量刑考量,並無再予減刑必要,建請高院駁回上訴。高院審理後諭知辯論終結,將於10月27日宣判。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一審判決指出,曾志新與梁男因工作理念不合屢生摩擦,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社群平台陸續出現涉及公司內部管理及員工離職等文章,曾志新未經查證,認定與梁男有關,2025年2月26日購買主廚刀並藏在公司。
同年3月7日,梁男準備離職並與公司人員辦理交接,曾志新將刀藏在身上前往會議室,雙方談及撤下相關文章等事宜後,曾志新突然持刀朝梁男頭、背、頸部等處攻擊至少9刀,即使梁男試圖逃離、旁人上前制止仍持續攻擊,梁男送醫後不治,曾志新隨後自傷。
一審國民法官法庭認為,曾志新僅因自身猜忌,未尋求合法方式處理紛爭即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情節嚴重;雖考量其坦承犯行、與家屬成立調解等有利因素,仍不足以大幅降低責任刑度,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辯方主張,曾志新已賠償家屬200萬元及1291萬餘股公司股票,並已認罪、道歉,相關鑑定也顯示再犯風險低、具有社會復歸可能,希望法院重新審酌量刑。
不過,梁男遺孀表示,金錢無法彌補家屬傷害,當初接受調解只是不願再承受漫長訴訟,並不代表原諒曾志新;對於曾志新一方面表示認錯、一方面又針對刑度上訴,她質疑其是否真正悔悟,當庭要求曾志新「真心認錯」。
檢方則指出,一審已將認罪、調解及賠償等情狀納入量刑考量,並無再予減刑必要,建請高院駁回上訴。高院審理後諭知辯論終結,將於10月27日宣判。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