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行政院長有權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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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院委員會24日審查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資格。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表示,他主張三權分立,但現行五權憲政體制仍須尊重;針對行政院長是否有權認定法律違憲而不副署,他說,行政院長在行使職權前必須思考是否違憲,因此有權解釋憲法,但終局性的憲法解釋權仍在司法院。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資格。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表示,他主張三權分立,但現行五權憲政體制仍須尊重;針對行政院長是否有權認定法律違憲而不副署,他說,行政院長在行使職權前必須思考是否違憲,因此有權解釋憲法,但終局性的憲法解釋權仍在司法院。
總統賴清德6月提名前台灣人權促進會長陳永興擔任第7屆監察院長、前監委王榮璋擔任副院長,另提名Iban Nokan、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等人擔任監委。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邀Iban Nokan、林佳範、許有為及趙卿惠列席,接受朝野立委詢問。
許有為口頭報告表示,台灣自由民主歷經數十年威權統治,透過民間自主爭取,以及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國會全面改選等制度改革逐步發展,但民主化及憲政改革受到各種因素限制,未能一次完成。
許有為說,他主張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如果維持政府向國會負責的機制,國會選舉制度應朝兩黨化設計;若政府不需向國會負責,則國會選制應讓更多元力量及意見進入。不過,受限於過去對五權憲法的堅持,三權分立體制始終未能建立。
他表示,在現行五權體制下,憲法規範既然存在就必須尊重,除非人民及各政黨對大幅修憲形成共識;現階段應依既有制度強化監察院權能,給予合理預算及員額,使監察權發揮應有功能。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詢問,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可以自行認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違憲,進而不副署、不執行,以及究竟誰有權解釋憲法。
許有為表示,行政權與立法權沒有誰大誰小,而是彼此制衡。只要在憲政機關任職者,在自身職權範圍內都有解釋憲法的權力,行政院長在行使職權前也必須判斷相關行為是否違憲,因此「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但憲政制度已將終局性的憲法解釋權交由司法院。
其他監委被提名人也被問及監察院定位。Iban Nokan表示,立法院與監察院雖都有監督功能,但憲法定位不同;立法院調查權主要為立法、預算審議及政治監督取得必要資訊,監察院調查權則是行使彈劾、糾正及審計等職權的核心工具,兩者功能互補,不能相互取代。
趙卿惠則表示,三權分立制度較能落實,目前五權憲法在職權行使上確有較破碎及重疊之處。至於廢除監察院,若立法院提出修憲案並依修憲程序完成,她表示支持。
許有為並強調,現行制度下的監察委員應堅持自由民主憲政理念、超越黨派,在判斷事實及適用法令時就事論事,以整飭官箴及保障人權。
【圖片為文章示意圖,資料照】
總統賴清德6月提名前台灣人權促進會長陳永興擔任第7屆監察院長、前監委王榮璋擔任副院長,另提名Iban Nokan、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等人擔任監委。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邀Iban Nokan、林佳範、許有為及趙卿惠列席,接受朝野立委詢問。
許有為口頭報告表示,台灣自由民主歷經數十年威權統治,透過民間自主爭取,以及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國會全面改選等制度改革逐步發展,但民主化及憲政改革受到各種因素限制,未能一次完成。
許有為說,他主張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如果維持政府向國會負責的機制,國會選舉制度應朝兩黨化設計;若政府不需向國會負責,則國會選制應讓更多元力量及意見進入。不過,受限於過去對五權憲法的堅持,三權分立體制始終未能建立。
他表示,在現行五權體制下,憲法規範既然存在就必須尊重,除非人民及各政黨對大幅修憲形成共識;現階段應依既有制度強化監察院權能,給予合理預算及員額,使監察權發揮應有功能。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詢問,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可以自行認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違憲,進而不副署、不執行,以及究竟誰有權解釋憲法。
許有為表示,行政權與立法權沒有誰大誰小,而是彼此制衡。只要在憲政機關任職者,在自身職權範圍內都有解釋憲法的權力,行政院長在行使職權前也必須判斷相關行為是否違憲,因此「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但憲政制度已將終局性的憲法解釋權交由司法院。
其他監委被提名人也被問及監察院定位。Iban Nokan表示,立法院與監察院雖都有監督功能,但憲法定位不同;立法院調查權主要為立法、預算審議及政治監督取得必要資訊,監察院調查權則是行使彈劾、糾正及審計等職權的核心工具,兩者功能互補,不能相互取代。
趙卿惠則表示,三權分立制度較能落實,目前五權憲法在職權行使上確有較破碎及重疊之處。至於廢除監察院,若立法院提出修憲案並依修憲程序完成,她表示支持。
許有為並強調,現行制度下的監察委員應堅持自由民主憲政理念、超越黨派,在判斷事實及適用法令時就事論事,以整飭官箴及保障人權。
【圖片為文章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