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引渡條約生效 有利北京追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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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兩國引渡條約今天起正式生效。陸媒表示,中法引渡條約生效對於中國大陸反腐、追逃、追贓具有積極意義。
中法兩國引渡條約今天起正式生效。陸媒表示,中法引渡條約生效對於中國大陸反腐、追逃、追贓具有積極意義。
北京光明日報報導,中國大陸和法國引渡條約自17日正式生效。條約在2007年簽署,共23條,對雙方展開引渡合作的原則和方式作了規定,主要內容包括引渡義務、可引渡的犯罪、拒絕理由、聯繫途徑、請求和相關文件的提交、臨時羈押、決定和移交、過境、費用以及生效和終止等。
此前中法兩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已在2007年9月20日生效。
報導說,引渡條約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是國家間刑事司法合作最重要的法律基礎。中法引渡條約的生效對於共同打擊跨國犯罪以及中國大陸反貪腐、追外逃貪官和追贓等具有積極意義
【中央社】【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