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兒少未來帳戶 政府最高年撥6萬元

立院三讀兒少未來帳戶 政府最高年撥6萬元
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政府將為符合資格的未滿18歲兒少開立「台灣未來帳戶」及「兒少成長津貼專戶」,未滿7歲者每年撥補6萬元至成長津貼專戶,7歲至18歲期間每年撥補3萬元至成長津貼專戶、3萬元至未來帳戶。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政府將為符合資格的未滿18歲兒少開立「台灣未來帳戶」及「兒少成長津貼專戶」,未滿7歲者每年撥補6萬元至成長津貼專戶,7歲至18歲期間每年撥補3萬元至成長津貼專戶、3萬元至未來帳戶。民眾黨團估計,法案施行首年政府支出約新台幣2162億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委員會5月聯席審查相關草案,因朝野未能達成共識,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經一個月協商冷凍期後,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仍未獲共識,院會隨後依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完成三讀。

三讀條文明定,未滿18歲、設有戶籍且年度居住境內滿183天的中華民國國民,得設立「台灣未來帳戶」及「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兩項個人帳戶。

其中,未來帳戶部分,條例施行後出生的兒少,開戶首年由政府撥入6萬元啟動金,自7歲至18歲期間,每年再撥入3萬元撥補款。18歲前,開戶人、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可存入自存款,法定代理人的雇主也可每年提撥最高5萬元企業贊助款。

條文規定,未來帳戶由主管機關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除特殊情形外不得提領,並設有最低收益保障,帳戶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不足部分由國庫補足。

此外,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可供隨時動支,未滿7歲者每年由政府撥入6萬元,7歲至18歲期間每年撥入3萬元,以支應兒少成長所需。

租稅優惠方面,原草案規劃自存款及企業贊助款均可享有租稅優惠,但朝野審議後,考量租稅公平及避免高所得者享有較高減稅利益,三讀條文刪除自存款免稅優惠,僅保留企業贊助款相關獎勵及免稅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辦法。

三讀條文也規定,若兒少遭遺棄、虐待或有忽視教養等情形,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宣告停止法定代理人支配兒少成長津貼專戶權利,主管機關並應追回已動支款項,歸還專戶持有人,以保障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