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扁案」走進歷史的政治公約數
救扁是一條漫漫長路,原本就是超越藍綠的社會運動,其蘊含的政治價值是終結藍綠對抗、化解政治仇恨與增進社
救扁是一條漫漫長路,原本就是超越藍綠的社會運動,其蘊含的政治價值是終結藍綠對抗、化解政治仇恨與增進社會和諧的文明社會象徵,不該淪為執政者操弄政治對抗的籌碼,當然也不能是在野者炒作族群動員對抗議題的工具。
讓扁案落幕走進歷史,是朝野政治領袖應該展現的政治智慧與高度,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至今應該要有的政治寬容與修養,否則惡性循環的仇視報復將成為朝野政客藉機剷除異己的政治溫床,台灣終必繼續沉淪、衰敗。這是國民黨必須嚴肅思考的政治良心問題,反而應該展現不是對泛藍鐵票屈服的道德勇氣,不能再把扁案當作政治提款機,才不會讓林益世趾高氣揚的貪瀆作為劇情再度重演,動輒拿「小巫見大巫」的比喻當作貪婪的護身符!
同樣地,民進黨的政治戰將們也不該見獵心喜,認為林益世的貪瀆案件可以無限上綱,可以隨著政治名嘴胡忠信的「爆料」胡亂起舞,找到國民黨高層逼宮、接班、奪權內鬥的痕跡便任意開槍,反正不管扯到吳敦義、王金平或朱立倫,一路殺到底就是贏家。殊不知,政客噬血的慣性,常常演變為「害人害己」的結果,說不定吳敦義還沒傷到筋骨,被無辜牽扯的陳菊可能就被其弟弟陳武進風波而遭受重創,嚴重影響2014高雄市長選舉的布局。
「扁案」的歷史功過,未來歷史自有其評價,當初喧騰一時的國務機要費,如今看起來也只是宛如首長特別費的制度性弊端,是政治道德瑕疵,不是共犯結構的違法貪瀆,雖尚未三審判決定讞,但社會大眾已有「歷史共業」的高度共識。二次金改案是政治獻金或貪瀆弊案,台灣社會雖未有一定共識,但至少難以構成「總統法定職權」的法定要件,要勉強用刑法貪污罪名予以羅織入罪,則必天下大亂,舉凡各級民意代表的政治獻金或遊說利益,不管金額多寡,大多難逃貪汙罪嫌,這是台灣政商關係難解的政治習題,也是政治獻金法、遊說法、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條例未臻成熟健全所致。因此,若說二次金改案是總統貪污的政治代表作,倒不如說這是「制度殺人」的政治典範,「扁案」只是替罪羔羊、政治祭品,否則豈會有阿扁前總統把這些銀行家的政治獻金當作「黨產」全數捐給民進黨、台聯黨與其公職候選人的道理呢?顯然,在阿扁前總統的主觀意識中,這不是有對價關係的「賄款」,而是政治獻金,是為選舉用途由他轉送出去的政治捐款,何來貪汙之有呢?
因此,歷經爭取特赦與保外就醫的本土社團「救扁」行動,民進黨終於不再與阿扁切割,除了由代理黨主席陳菊任內中執會通過聲援阿扁的保外就醫案外,現任黨主席蘇貞昌在蔡英文簽下保外就醫連署書後參加連署,並加碼聲援致函給民進黨各縣市黨部與其他本土社團一起全力救扁,即將召開的「全代會」也很可能通過成立黨的「救扁小組」積極展開救扁行動。這是民進黨首次傾全黨之力的救扁行動,民進黨不再因為內部對扁案政治認知的歧見而引發內訌的爭議,也不再因為要不要與阿扁切割爭議而互相攻擊對立,而是正視、面對扁案與救扁的利弊得失政治評價後所進行的團結一致救扁行動,顯示民進黨已經從此走出四年多來扁案罩頂的政治烏雲以陰霾,真正找到一條平衡阿扁已坐牢近四年的「救扁」政治槓桿,「受刑人人權」、「卸任總統受刑人人權」與「醫療人權」的保障是「政治公約數」,是社會比較可以接受的政治救濟與法律保護手段,讓扁案真正走路歷史。
「扁案」原本就是政治問題,需要政治手段來處理。馬英九總統沒有考慮對阿扁前總統進行特赦,這是馬總統政治高度與視野格局不夠寬廣的狹隘思維,但民進黨是在野黨,是有進步思維的開創性政黨,不該因為阿扁的政治道德瑕疵而欠缺救扁的政治道德勇氣與政治良知,民進黨如今真正跨出救扁的一大步,不管阿扁最後能否保外就醫或獲得特赦,這就是民進黨負責任的政治表現,是蘇主席超越蘇貞昌的大開大闔政治作為,我們還是必須肯定這是民進黨真正走出扁案陰影的勇敢行徑,繼續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