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提食安法修法 強化中央查驗職責

民眾黨提食安法修法 強化中央查驗職責
中聯油脂食安事件延燒,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有相關規範,問題在於政府未依法落實執行,因此提出修法草案,主張強化中央主管機關主動查驗職責,建立第三方檢驗交叉驗證制度,並提高高風險食品及原物料的查驗強度。
中聯油脂食安事件延燒,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有相關規範,問題在於政府未依法落實執行,因此提出修法草案,主張強化中央主管機關主動查驗職責,建立第三方檢驗交叉驗證制度,並提高高風險食品及原物料的查驗強度。

民眾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總召陳清龍表示,毒油事件爆發至今已21天,民眾仍無法完整掌握油品流向,也未見相關行政官員負責。他認為,法律不足之處固然應修正,但現階段更大的問題並非無法可循,而是政府未依法執行現有制度,不應以修法轉移行政責任。

陳清龍指出,現行《食安法》已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查驗及查緝工作,也規定行政院應設置食品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負責跨部會協調,因此民眾黨團提出修法,將中央主管機關相關查驗職責由「授權」改為「強制」,要求政府依法落實執行。

民眾黨團提出的修法內容包括建立第三方檢驗交叉驗證制度,要求至少由兩家認證實驗室交叉檢驗;高風險食品須由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定的國家實驗室複驗;大宗食品原物料檢驗機構或實驗室須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此外,草案也新增高風險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物管理規定,要求一定規模以上業者對關鍵食品原物料逐批抽驗或查驗,合格後始得出廠;中央主管機關每季須針對製程辦理抽查,並由第三方機構執行稽查。

民眾黨團幹事長邱慧洳表示,草案也將要求政府落實跨部會食品安全預警及通報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食品追溯追蹤及食安雲等制度,並提高食品業者故意或重大過失違規的處罰,以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