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健保費補助修法惹議 政院研議憲政因應

老人健保費補助修法惹議 政院研議憲政因應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證實,行政院已收到立法院咨文,但修法刪除原有弱勢長者醫療費用補助規定,恐使約6.6萬名弱勢長者權益受到影響。行政院正研議法案內容,將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是否提出覆議或不予副署,備受關注。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明定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證實,行政院已收到立法院咨文,但修法刪除原有弱勢長者醫療費用補助規定,恐使約6.6萬名弱勢長者權益受到影響。行政院正研議法案內容,將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是否提出覆議或不予副署,備受關注。

立法院16日在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支持下,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擴大65歲以上長者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範圍,明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的長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健保費。

不過,修法同時刪除原條文中,針對無力負擔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費用,或健保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的弱勢長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補助的相關規定,引發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對弱勢保障可能出現缺口的疑慮。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行政院已於28日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修法咨文,目前正就法案內容及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研議。

李慧芝指出,政府制定政策一向秉持3項原則,包括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以及相關程序必須合法合憲。

她表示,照顧長者是政府的重要責任,但在推動老人福利政策時,也必須兼顧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財務穩定與世代永續,不能因擴大補助範圍,反而使最需要政府協助的弱勢長者失去原有保障。

李慧芝說,立法院此次修法雖然擴大健保費補助對象,卻刪除原有部分負擔及健保未給付醫療費用的補助規定,可能導致部分經濟弱勢長者無法繼續獲得相關協助。

她強調,政府不能漏接最需要照顧的弱勢長者,行政院將審慎研議修法內容,並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衛福部長石崇良28日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表示,這次修法過程倉促,可能使全台約6.6萬名弱勢長者受到影響,相關醫療費用補助恐因法條刪除而出現保障缺口。

石崇良指出,衛福部將檢視修法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計在一個月內提出因應規劃報告,研擬如何維護弱勢長者既有權益。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赴立法院備詢時,曾質疑這次「老人福利法」修法存在程序及實質內容上的問題,並以「程序不合,實體不究」形容修法爭議。

卓榮泰認為,相關修法可能損及特殊弱勢長者的權益,政府必須審慎評估,避免制度調整造成原有社會福利保障倒退。

由於立法院已完成三讀程序,後續行政院如何處理法案,成為朝野關注焦點。

根據相關憲政程序,立法院27日傍晚將修正案咨文送交行政院,行政院於28日收到。若行政院認為法案窒礙難行,決定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出覆議,須在收到法案後10日內,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依目前時程推算,期限為11月6日。

除覆議程序外,外界也關注行政院長是否可能採取不予副署的方式因應。

行政院過去面對立法院三讀通過、認為存在違憲疑慮或執行困難的法案,曾透過覆議、聲請憲法法庭審查及暫時處分等方式尋求救濟,近年也曾就部分法案採取不予副署措施,引發朝野對憲政權限的不同解讀。

不過,李慧芝今天並未明確宣布行政院將採取覆議、不予副署或其他具體措施,僅表示相關法案仍在研議中,後續將依法採取適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