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盈隆指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牽強 內政部重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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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主委游盈隆27日就職時指出,現行以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屬牽強且具高度爭議」,未來類似案例恐持續出現,呼籲從憲法與法律層面進行調整。對此,內政部回應表示,依法行政立場未變,相關案件適用標準一致。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27日就職時指出,現行以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屬牽強且具高度爭議」,未來類似案例恐持續出現,呼籲從憲法與法律層面進行調整。對此,內政部回應表示,依法行政立場未變,相關案件適用標準一致。
游盈隆在中選會主委交接典禮致詞時表示,陸配參政權爭議反映制度不完備,李貞秀案並非個案,若未透過制度修正,類似情形將持續發生。他指出,兩岸關係具有特殊性,目前以國籍法處理相關問題,仍存在適用上的爭議。
對此,內政部2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擔任中華民國民選公職者,應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後1年內完成相關程序。該規定過去已適用於前立委李慶安、李明星等案例,與李貞秀案標準一致。
內政部指出,李貞秀未於今年2月3日前完成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程序,自始不具立法委員資格,因此已於4月24日函請中選會刪除相關公告,並通知立法院刪除官網資料。
內政部並表示,考量中國大陸相關法律規定,大陸人民若未放棄原國籍,可能面臨配合情報單位提供資訊的義務,恐產生國家忠誠義務衝突,相關規範具有必要性。
游盈隆在中選會主委交接典禮致詞時表示,陸配參政權爭議反映制度不完備,李貞秀案並非個案,若未透過制度修正,類似情形將持續發生。他指出,兩岸關係具有特殊性,目前以國籍法處理相關問題,仍存在適用上的爭議。
對此,內政部2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擔任中華民國民選公職者,應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後1年內完成相關程序。該規定過去已適用於前立委李慶安、李明星等案例,與李貞秀案標準一致。
內政部指出,李貞秀未於今年2月3日前完成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程序,自始不具立法委員資格,因此已於4月24日函請中選會刪除相關公告,並通知立法院刪除官網資料。
內政部並表示,考量中國大陸相關法律規定,大陸人民若未放棄原國籍,可能面臨配合情報單位提供資訊的義務,恐產生國家忠誠義務衝突,相關規範具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