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籲廢監察院 監院:應依修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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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屆監察委員31日任期屆滿,台灣民眾黨上午在監察院前舉行「監察院熄燈日」記者會,批評監察院監察失靈、包庇權貴,主張廢除監察院,並將監察權及審計權回歸國會監督。監察院下午回應,尊重各界對監察制度及修憲議題的討論,但制度存廢應依憲法程序審慎處理,不應以刪除預算方式癱瘓監察院運作。
第6屆監察委員今天任期屆滿,台灣民眾黨上午在監察院前舉行「監察院熄燈日」記者會,批評監察院監察失靈、包庇權貴,主張廢除監察院,並將監察權及審計權回歸國會監督。監察院下午回應,尊重各界對監察制度及修憲議題的討論,但制度存廢應依憲法程序審慎處理,不應以刪除預算方式癱瘓監察院運作。
民眾黨多名立委上午在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並揭開象徵性的「監察院熄燈日紀念碑」,高喊「監院謝幕,改革上路」口號,呼籲推動憲政改革。
民眾黨指出,第6屆監察院任內共受理約8.2萬件人民陳情案,但完成調查案件僅1300餘件,質疑監察效能不彰,並批評監察院每年耗費公帑,卻未能發揮監督功能,主張「廢院不廢權」,將監察權與審計權回歸立法院,建立權責相符的監督機制。
民眾黨表示,去年起已推動修憲委員會相關程序,並召開修憲公聽會,希望透過修憲落實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推動監察制度改革。
監察院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案件自立案調查後,須經履勘、約詢、調卷、蒐證、機關答復及委員會審議等法定程序,案件辦理涉及不同複雜程度,民眾黨以片面統計數據推論監察成效,未能反映實際辦案內容及程序,相關說法有失客觀,也可能造成社會誤解。
監察院指出,監察權是憲法賦予的重要外部監督機制,同時肩負人民權益救濟、人權保障及廉政監督等職責,尊重社會各界對監察制度存廢及修憲的討論,但制度調整應依憲法程序,在充分理性討論及社會共識基礎上審慎處理,不宜以刪減預算方式癱瘓監察院職權。
監察院並表示,若監察院職權無法正常行使,將影響調查、巡察、人權、廉政及人民陳情等法定業務,也可能衝擊資訊安全、公共安全及院務行政等基本運作。
民眾黨多名立委上午在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並揭開象徵性的「監察院熄燈日紀念碑」,高喊「監院謝幕,改革上路」口號,呼籲推動憲政改革。
民眾黨指出,第6屆監察院任內共受理約8.2萬件人民陳情案,但完成調查案件僅1300餘件,質疑監察效能不彰,並批評監察院每年耗費公帑,卻未能發揮監督功能,主張「廢院不廢權」,將監察權與審計權回歸立法院,建立權責相符的監督機制。
民眾黨表示,去年起已推動修憲委員會相關程序,並召開修憲公聽會,希望透過修憲落實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推動監察制度改革。
監察院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案件自立案調查後,須經履勘、約詢、調卷、蒐證、機關答復及委員會審議等法定程序,案件辦理涉及不同複雜程度,民眾黨以片面統計數據推論監察成效,未能反映實際辦案內容及程序,相關說法有失客觀,也可能造成社會誤解。
監察院指出,監察權是憲法賦予的重要外部監督機制,同時肩負人民權益救濟、人權保障及廉政監督等職責,尊重社會各界對監察制度存廢及修憲的討論,但制度調整應依憲法程序,在充分理性討論及社會共識基礎上審慎處理,不宜以刪減預算方式癱瘓監察院職權。
監察院並表示,若監察院職權無法正常行使,將影響調查、巡察、人權、廉政及人民陳情等法定業務,也可能衝擊資訊安全、公共安全及院務行政等基本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