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的「新工會法」是「工會瘦肉精」!

勞委會的「新工會法」是「工會瘦肉精」!
南亞電路板錦興廠產業工會成員12日到勞委會,抗議新工會法分化勞工團結,要求勞委會全面檢討工會法,讓現

南亞電路板錦興廠產業工會成員12日到勞委會,抗議新工會法分化勞工團結,要求勞委會全面檢討工會法,讓現存工會優先更名為公司企業公會。

南亞電路板(股)公司錦興廠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成立於民國94年,從71人的工會到現在超過4,600名會員,而且除了錦興廠員工積極入會,成立不到一年的樹林廠也有500名員工加入本會,這些員工入會完全是自由意志,是會員們看到工會在「反對公司使用派遣工」、「反對外包」、「反對契約工」等議題有積極表現,才自願加入工會。去年底工會邁入第三屆,原本計劃在101年更名為「南亞電路板(股 )公司企業工會」,卻因為政府法令與殆忽職守,使南電公司變成同時有兩家工會,勞勞相爭,員工權益因此受到極大損失。

一、工會惡法,給予少數人私自成立工會空間!

本會自民國94年成立,當時工會法規定產業工會需以「同一廠場」為單位,所以本會名稱為「錦興廠產業工會」,但因為工會運作極佳,使樹林廠亦有560名員工加入本會,本會也積極為樹林廠會員處理勞資爭議問題、調廠問題。但新工會法實施後,包含兩廠4,600人的本會不能直接更名為「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勞委會卻給予少數人私自成立全公司工會的空間,政府去年頒佈的新工會法根本是分化工會團結,已成「工會瘦肉精」!

二、發牌前就已經撤案不足人數的工會,政府照樣發牌!

本會在12月19日(一)拜訪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李科長,說明前因後果,李科長表示「如果有人撤案後使發起人數未滿30人,就不會發予證書。」本會即向會員說明狀況,立刻有7名發起人簽署撤案。12月22日(四),本會再度拜訪新北市政府,提出「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7名發起人之撤銷發起聲明書,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會行文詢問勞委會,只要勞委會說可以撤案就不發證書。結果新北市政府在1月9日函文詢問勞委會之前,就已經在1月2日發給「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成立執照,本會質疑新北市政府殆忽職守!

三、回答工會質疑要2個月,政府發牌只要15天!

本會在12月26日(一)行文給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質疑少數人成立的「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不足法律成立要件,但新北市政府卻遲至2月15日(三)發文給「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請該會「清查會籍」,根本無濟於事,且令人懷疑其中是否有勾結情事,否則政府何需如此善待少數人成立的工會,漠視4,600名南電會員權益?

因此,南亞電路板(股)公司錦興廠企業工會鄭重要求勞委會:

1、 調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相關人員是否有未經程序行事及失職行為。

2、 全面檢討工會法,讓現存工會優先更名為公司企業工會。

3、 針對本案成立特別會議,保障原有工會會員一切權益。

我們強烈質疑,政府預備在年底推動勞動派遣立法,因此針對過去少數有力量反對公司使用派遣工的優質工會著手分化,為推動惡法預作準備!如勞委會未有善意回應,本會將請監察院介入調查,並串連全台灣自主工會共同進行更大規模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