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詐領助理費 前立委陳歐珀遭起訴求刑24年2月

涉收賄、詐領助理費 前立委陳歐珀遭起訴求刑24年2月
民進黨前立法委員陳歐珀涉利用職權收賄護航業者、浮報助理費及涉及洗錢等多項不法,台北地檢署28日偵結,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陳歐珀及其妻徐慧諭等16人,並對陳求處合計24年2月有期徒刑。
民進黨前立法委員陳歐珀涉利用職權收賄護航業者、浮報助理費及涉及洗錢等多項不法,台北地檢署28日偵結,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陳歐珀及其妻徐慧諭等16人,並對陳求處合計24年2月有期徒刑。

檢廉調查指出,陳歐珀於2016年至2020年間立委任內,涉嫌長期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與不正利益,金額合計約新台幣413萬5922元及50萬元。聯興公司時任董事長洪英正透過陳的助理兼顧問洪文宗居中安排,要求陳歐珀運用立委職權召開協調會、公開質詢,並推動「商港法」修正,以替聯興爭取減免基隆碼頭租金、管理費等優惠。

檢方另查出,陳歐珀在立委任內浮報助理費,詐取金額高達411萬2170元。檢方認為,其行為已明顯違反職務廉潔義務,對民主政治傷害重大。

除了收賄與浮報助理費外,陳歐珀及其妻徐慧諭成立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亦涉將公益款項挪作私用。檢方發現,陳夫妻帳戶在卸任前三年突然出現上千萬元不明資金,與其立委薪水明顯不符,涉嫌財產來源不明與洗錢。檢方因此將徐慧諭一併起訴,並依公益侵占等罪求處8年8月徒刑。

檢方強調,陳歐珀在任內推動修改《商港法》,將民營公司納入管理對象,使得民營業者臨岸設施受損時可向肇事方求償營業損失。此舉疑與2018年德籍貨輪「梅爾斯號」撞毀聯興橋式起重機、造成逾10億元損失案件相關,檢方懷疑修法動機與聯興利益掛鉤。

陳歐珀今年6月即遭檢方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後聲押獲准,目前羈押禁見中,北院日前已裁定延押2月。今日北檢偵結後,下午再度將他自看守所押至北檢,稍晚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檢方總計認定,陳歐珀涉案金額達829萬8092元,犯罪行為多元且持續多年,已嚴重破壞公務員廉潔,依法必須嚴懲,以警示社會。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