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非法在台營業挖角 台籍幹部遭起訴

中企非法在台營業挖角 台籍幹部遭起訴
中國IC設計公司蘇州納芯微電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在台設立營業據點,並招攬台灣半導體人才從事IC產品銷售與業務活動。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負責在台業務的台籍男子慎基德。
中國IC設計公司蘇州納芯微電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在台設立營業據點,並招攬台灣半導體人才從事IC產品銷售與業務活動。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負責在台業務的台籍男子慎基德。

根據起訴書,蘇州納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感測器與信號鏈晶片設計及IC產品銷售,近年被視為中國推動半導體供應鏈整併的重要企業之一。不過,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國大陸地區營利事業,或第三地區投資的相關企業,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並設立合法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

檢方指出,慎基德自民國110年起接受納芯微招募,擔任東亞區銷售總監,負責台灣市場業務,並在台北市敦化南路承租辦公室,作為納芯微在台營運據點。

調查顯示,慎基德自111年起陸續招攬原任職於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TI)的陳姓、胡姓、黃姓及顏姓等前同事加入,在台從事IC產品銷售、客戶服務與相關業務,並向台灣科技公司推廣納芯微晶片產品。

檢方指出,慎基德擁有超過15年半導體產業經驗,曾多次受邀參與業界論壇與演講,在模擬晶片於汽車、工業、通訊及消費電子領域的市場開發具有豐富資歷。

檢方調查發現,為規避主管機關查緝與掩飾在台營運情形,納芯微未替慎基德等人辦理一般公司勞健保,而是要求員工改投保職業工會。

此外,納芯微也透過設於新加坡的境外人力資源公司BIPO,以美元自新加坡與香港匯款方式,支付慎基德等人的薪資與勞務報酬,藉此隱匿在台實際經營行為。

法務部調查局去年已針對中國企業違法來台挖角半導體與IC人才展開查緝,並在北檢指揮下發動搜索與約談行動。慎基德到案後,檢方訊後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