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廉委會決議 馬英九移送法務部

北市廉委會決議 馬英九移送法務部
大巨蛋案總統重砲反擊:政治迫害入人於罪針對今臺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不實指控馬英九總統在臺北市長任內,

大巨蛋案 總統重砲反擊:政治迫害入人於罪

針對今臺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不實指控馬英九總統在臺北市長任內,於大巨蛋案議約過程中涉嫌圖利廠商,而決議將馬總統移送檢調偵辦。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立即強烈駁斥。陳以信轉述,馬總統對此表示「強烈遺憾」,馬總統強調,擔任臺北市長時,所作所為全是依法行政為臺北市民福祉著想,從來不曾圖利任何廠商,可以接受外界最嚴格檢驗。

蘋果即時報導,陳以信表示,大巨蛋案發展相關事實都很清楚,當時馬市長並未與趙藤雄董事長密會,也無密約,後來馬市府因遠雄變更協力廠商而主動廢約,如果不是行政院工程會三度撤銷馬市府的廢標決議,遠雄還向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不讓馬市府重新招標,後來大巨蛋怎會由遠雄興建?如此過程充分證明當年馬市府與遠雄絕對沒有合謀圖利的關係。

陳以信指出,柯文哲市長上週就說過大巨蛋案「合法」,臺北市政府法務局長楊芳玲昨天也在臺北市議會專案報告中,親口承認大巨蛋案「合法」,認為大巨蛋「合約本身合法性無問題」。既然身為委託人,而且是體制內的市長與法務局長都說「合法」,廉政會憑什麼還堅持要移送?體制外的廉政會今天非要移送檢調偵辦不可,不只是逾越體制「違法濫權」,根本還是「先射箭再畫靶」,刻意「政治迫害」入人於罪的舉動。

陳以信進而質疑,廉政會在進行大巨蛋案調查時,全然不曾考慮政治迴避,以致調查過程遭外界質疑是「政治辦案」。尤其是廉政會中負責調查大巨蛋案成員,一位曾是扁案律師,一位曾是謝長廷助理,一位曾是陳菊辦公室主任,政治立場非常清楚,使得調查結果給人高度政治性聯想,已經嚴重傷害廉政會與臺北市長柯文哲的公正性與公信力,此絕非臺北市民之福,柯市長必須向臺北市民提出解釋。

北市廉委會決議 馬英九移送法務部

北市廉政委員會今日下午召開會議,經過近3小時討論,負責大巨蛋調查報告的廉委鄭文龍出面宣布三點結論,首先廉政委員會建議市政府,因為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兩人任內涉嫌違法圖利遠雄的事實明確,建議移送法務部做進一步偵辦,移送前會以台北市政府的名義發函給兩人,歡迎兩人跟專案小組委員說明。

至於為何移送法務部而非會前所說的特偵組,鄭文龍表示是參考廉委馬以工的建議,馬以工認為應直接送到法務部,在看哪個單位負責,特偵組只是後端的偵查單位,他認為這個建議是對的,因此移送法務部。

此外,廉政委員會也建議市府跟遠雄解約,但這部分仍須法務局研擬,最後也建議市府,未來涉及重大公共工程案件,應該要按照《行政程序法》做公聽會,程序、過程都公開透明,另應由市民組陪審團,聽取兩邊辯論後才做決定,若屬更重大議題,應由市民公投做決定,過程都要有公開的程序。

大巨蛋案:北市廉委會 移送特偵、建請彈劾馬英九

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8日下午召開針對大巨蛋案作出結論報告,輿論關注的前市長馬英九任內涉圖利遠雄,報告指出2004年9月20日,馬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後,權利金頓時變為0;市府同意遠雄變更都市計劃分區,協助取得「住宅區」用途,涉圖利;馬英九顛覆行政程序,親自會見趙磋商事情,不合乎常情;以及馬掌握甄審委員會的10個名額,「足以通過任何議案」。廉委會將根據這些事證,向特偵組移送並告發馬英九與前財政局長李述德,亦建請立法院彈劾總統馬英九。

風傳媒報導,由於大巨蛋BOT案是在前市長馬英九任內簽約、評定包含遠雄集團的「台北巨蛋企業聯盟」為最優申請人,且任內也發生變更工程協力廠商、更改權利金等重大變更,故廉委會也一併檢討馬英九任內的爭議作為。

爭議一》920馬趙會後 權利金改為0元

針對最具爭議性的馬英九涉及圖利遠雄,讓權利金為0的作為,調查報告指出,在《促參法》11條以及大巨蛋招標公告須知內的規定,都有規定本案應有「權利金」,2004年9月1日,與北市府議約的遠雄都還願意提撥千分之1的營運權利金,北市府也仍未有放棄權力金的打算,但經過同年9月20日馬英九親自與趙藤雄會面商談後, 3天後的9月23日,馬任內的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擔任議約主談人,進行第三階段第三次議約會議,便將權利金頓時修改為0元,廉委會甚至還有當天會議錄音逐字記錄。

錄音的會議記錄逐字稿中,李述德於會議上是這樣說的:「我們就按照9月20號協商的結論… …因為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趙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後,大家有共識。」又說「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他不提,我們也不要求,回到都審的程序處理。」

由以上的錄音逐字資料可以發現,9月初雙邊都還有意願在權利金一事上協商,但在920馬趙會後,權利金透過李述德在會議上修改為0元,報告指出,「馬英九犧牲市府之權益,顯然已涉及不法圖利遠雄之行為。」

爭議二》市府同意變更都市計劃分區 加「住宅區」圖利遠雄

調查報告指出,土地使用分區在公告時,原不得當作「住宅」使用,但2004年9月23日當天會議上,李述德代表市府立場,同意在簽約後要協助遠雄辦理都市計劃的變更,讓該基地內加入「住宅區」的土地使用分區項目,使可做「住宅」使用,增加遠雄在該基地內的利益。

報告指,當時的部分甄審委員已發現,如附屬事業當住宅使用,違反公告及招商規定,如馬英九任內的都發局長許志堅表示此舉「不符合現行法規」,而2004年6月4日的議約會議上,遠雄也曾表示「住宅」是非常敏感的字眼,廉委會認為,議約小組跟遠雄在事前都了解變更的敏感,因為是遠雄的重大利益所在。

爭議三》顛覆行政程序:馬親自會趙磋商

馬英九直接與趙藤雄會面磋商權利金一事,顯示議約過程中,馬直接跳過議約小組以及甄審委員會,但按流程應是由下至上,決定後再向市長報告的流程,廉委會認為,馬主導事情的態度至為明顯,跳過合理的行政程序。

更細地說,從行政流程而言,議約小組需將議約結果依規定「層簽」至市長,如馬英九有任何指示,自可依合法行政流程指示議約小組研究、辦理,不需要繞過行政應有之流程,私下與趙藤雄見面,這顯然難合乎常情,且在2人會面後,議約內容大異於前,確屬重大關鍵。

爭議四》馬掌甄審委員10人 「足以通過任何議案」

另,報告指出,馬英九從一開始挑選甄審委員,即跳過幕僚所推薦的名單,自己另外手寫指派自己屬意的甄審委員「李建中、劉宗榮、楊忠和」3人,加上甄審委員中的府內局長也是馬英九親自勾選,包括主任委員李述德、吳清基、陳威仁、林志盈、許志堅、廖咸浩、陳清秀共7人,可知甄審會至少有10票掌握在馬手中,報告認為,「足以通過任何議案」,顯見馬充分掌握人事,而掌握人就掌握事,表示重大事項的決策也都是由馬英九親自做成,故報告指馬英九不得諉為不知。

咎責》廉委會將告發馬、李涉圖利、背信、瀆職

調查報告指出,馬私下與趙會面,之後權利金變為0,顯然已有圖利廠商之嫌,廉委會建議北市府,將馬英九、李述德涉嫌違法圖利遠雄趙藤雄部分之相關「全案資料」,移送特偵組等單位依法處置。

至於關乎到馬、李2人涉嫌圖利、背信、瀆職之刑責,廉政委員專案小組會另行向特偵組告發,而非以市府的角色為之。除此之外,報告指出,馬亦有政治及行政責任,依據現行憲法規定,應移請立法院審議,決定是否進行彈劾。

大巨蛋調查案 北市廉委會下午公布


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今天下午將公布4個BOT案調查進度報告,其中,大巨蛋案最受矚目,廉政委員指此案涉違反促參法和行政程序法,將先送廉政大會再決定後續是否移送檢調。

廉政委員會下午2時將進行第4次大會,會中將進行松菸案、三創案的調查報告,雙子星案和大巨蛋案進度報告,但美河市案今天則未列入議程。預計傍晚對外公布報告結果。

其中,廉政委員會大巨蛋小組成員包括律師鄭文龍、袁秀慧及北市府市政顧問洪智坤等人。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昨天說,廉政委員會今天將進行大巨蛋案報告,各個委員會所提報告今天才會送到北市府,接下來才會討論下一步作為,包括司法或相關行政作為等。

袁秀慧也表示,整個調查過程以針對大巨蛋BOT案為主,包含當時參與議約及北市府主導人員,不限定是前台北市長、現任總統馬英九或前財政局長、現任台灣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

她指出,只要跟大巨蛋案相關者,廉委會都全盤查察並呈報在報告內,馬總統當初是市長,所以無法排除其有參與這部分;另外,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則計畫排在第二階段處理。【中央社】

大巨蛋案 北市廉委:第二波處理郝龍斌

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明天將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外傳擬移送總統馬英九和李述德;廉政委員袁秀慧今天表示,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計畫排在第二階段處理。

媒體報導,柯市府廉政透明委員會明天將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由於2004年馬市府與遠雄集團議約會議錄音檔相繼曝光,涉及圖利事實及物證明確,廉委會將宣布,前台北市長、現任總統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現任台灣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涉圖利罪,擬建議北市府移送檢調偵辦。

袁秀慧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明天會將大巨蛋案第一階段報告送到廉政大會,相關事證都整理內附在報告內,後續將待大會是否修正及北市府討論後,才能決定是否移送檢調。

她說,整個調查過程以針對大巨蛋BOT案為主,包含當時參與議約及北市府主導人員,不限定是馬總統或李述德,只要跟此案相關者,都全盤查察並呈報在報告內,馬總統當初是市長,所以無法排除其有參與這部分。

另外,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則計畫排在第二階段處理,目前公布時程還有待確定,不希望草率處理。

袁秀慧指出,此案違法部分,包括涉及促參法和行政程序法,事證則有音檔和公文等,明天報告將完整對外說明。

大巨蛋案 李述德籲廉政會勿當打手


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今天說,當年北市府與遠雄曾激烈爭執議約資格,前市長馬英九與他本人絕未涉圖利遠雄,「廉政會不要政治辦案,自甘充當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政治打手」。

針對自由時報報導大巨蛋案,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擬以涉及圖利為由,建議將時任市長的總統馬英九與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李述德,移送檢調單位偵辦,李述德下午透過書面聲明嚴正駁斥。

李述德表示,當年處理大巨蛋案議約時,都本著依法行政、加速建設、及市民最大福址為原則;在審議過程中,都由會計師、律師、都計、工務等專業人士,及相關局處同仁共同參與,基於後續業務執行運作需要,雙方合議將契約相關文字酌予修正,是為加速推動這項重大建設必要措施,「實不宜以圖利二字予以污衊」。

他說,對部分人士僅以片斷、不完整資訊,妄加評斷,對馬總統及他本人多所批評,與事實不符,混淆視聽,實非公正人士應有行徑。

李述德表示,當年北市府與遠雄曾激烈爭執議約資格,馬總統與他本人絕未涉及圖利遠雄,北市府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間也無密會或密約,希望廉政會不要政治辦案,自甘充當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政治打手。

李述德強調,馬市府當年與遠雄相爭不下,鬧得不可開交,雙方絕不可能合謀圖利。民國93年底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馬市府不同意而宣告廢標,結果遠雄三度向工程會指控,痛斥馬市府「違法逾權、濫用裁量」,還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阻止馬市府重新招標,後來如果不是工程會三度撤銷馬市府的廢標決議,大巨蛋絕對不會由遠雄興建,「這段歷程足以充分證明馬市府絕對沒有圖利遠雄的動機」。

他指出,尤其後來監察院還對工程會提出糾正,痛批工程會「濫權違失」,造成馬市府「別無駁准空間」,顯然馬市府後來與遠雄繼續議約,是依照上級機關決定而不得不為的結果,絕對不是出於圖利遠雄的目的。

李述德說,民國92年12月30日公告大巨蛋招標須知時,為提高招商誘因,原已寫明「無開發權利金」,此點後來與遠雄實際簽約內容一致,與台北101等由廠商競標高額開發權利金的案例完全不同。至於「營運權利金」在招標須知中本就規定讓「申請人自行提出」,於是遠雄自行提出為每年營收的千分之一,後經雙方同意以每年超過千分之二的回饋計畫取代,內容包含每場比賽5%門票贈送公益弱勢團體,每年10天免費提供使用場地等,價值預估每年至少超過數千萬元,並可直接回饋台北市民的具體措施替代。

他表示,因此,馬市府事實上圖利的對象是台北市民,絕對沒有圖利遠雄。

至於外界質疑馬總統當年與趙藤雄有密會或密約,李述德說,「絕無此事」,馬總統與趙藤雄於93年6月16日與9月20日兩次會面,都是禮貌性會面,都列入馬市長的公開行程,當時雙方一共10多人,時間僅有半小時左右,不是密會,會中更無議約協商。尤其如果雙方當時真有密約,馬市府後來怎麼可能「先訂密約後廢約」?顯然圖利遠雄的指控不僅不合實情,更是不合基本邏輯。【中央社】

大巨蛋案涉圖利擬移送馬?北市:等報告出來

聯合新聞網報導,大巨蛋案承包過程及合約疑點重重,由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立的專屬廉政委員會,針對該案的調查將於明日公布結果。據悉,屆時報告除點出該案缺失,也將針對前市長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疑涉圖利廠商一事,討論是否移送檢調。據媒體報導,該案由律師鄭文龍、袁秀龍兩人主筆,明日將公布的調查結果為該案查辦的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將視證據掌握度另起一項調查,媒體稱,第一階段的報告結果只處理總統馬英九的缺失部份,至於郝龍斌的部份會視證據掌握度另行處理。

北市府明討論 是否移送馬總統法辦

針對外傳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擬就大巨蛋案將馬總統連同前市府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檢調查辦,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上午表示,廉委會明開會後,會將調查報告送交市府,屆時再由市府討論後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