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北京對“一國兩區”不感冒

馬英九在勝選後,按照2008年的慣例,在就任前派吳伯雄去大陸會見胡錦濤。吳伯雄在會上提出'一國兩區'

馬英九在勝選後,按照2008年的慣例,在就任前派吳伯雄去大陸會見胡錦濤。吳伯雄在會上提出“一國兩區”的概念,其實這個概念不新鮮,早在四年前馬英九就說過,兩岸是區與區的關係。但筆者認為,要解讀“一國兩區”,不能從表面上看“一國”,而單純地偏重“一國”,其實更重要的是“兩區”,“兩區”的概念意味著兩岸是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

“一國兩區”意味著兩個政治實體

在北京看來,“一國”當然是他們所樂見的,但對於“兩區”似乎有太高的政治意涵,所以讓北京打包接受“一國兩區”,對於他們而言,是一個巨大的難度。北京在國內國際的一貫宣示中,對臺灣的定位,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完全沒有政治實體的地位。接受“一國兩區”,毫無疑問,會落入馬英九設置的陷阱當中,讓兩岸關係變為對等的政治實體!

但為何北京經常表示兩岸可以對等談判呢?在北京與臺北之間的談判中,利用的是具備民間團體性質的海協會和海基會,既然是民間團體,那麼做到對等是很容易的。還有,包括國共兩黨的談判中,是黨與黨之間的關係,對等也是沒問題的。這兩個案例,北京都避開了兩個政治實體的對等關係。

“一國兩區”在大陸沒有法理基礎

吳伯雄表示,“我們現在在推行的兩岸關係的依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以“一國兩區”的概念作為法理的基礎,我們處理兩岸事務的部門是大陸委員會,不是外交部。”毫無疑問,根據臺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以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的“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概念,兩岸的定位是區與區的關係,具備法理基礎。但大陸方面,在法律上是找不到“一國兩區”的法理基礎,《反分裂國家法》當中,對臺灣的地位是中國的一部分,屬於普通的行政區域上的劃分。試問要北京接受一個憲法和法律沒有授予的概念,這是非常困難的。

結論:目前對北京而言,只有“九二共識”能被接受的,儘管有其“各表”的成分,但“各表”不影響“一個中國”的政治宣示。“一國兩區”看似不錯,但葫蘆�婼瘚菑�懷好意的藥。

http://review.cnfol.com/120323/436,1594,12042070,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