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芬普寧標準放寬 石崇良:無關台美對等貿易協定

蘋果芬普寧標準放寬 石崇良:無關台美對等貿易協定
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15日表示,台灣將蘋果農藥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訂為3ppm,是依據科學證據、國內需求及專家審查結果訂定,並未直接比照美國5ppm標準,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無關。
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15日表示,台灣將蘋果農藥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訂為3ppm,是依據科學證據、國內需求及專家審查結果訂定,並未直接比照美國5ppm標準,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無關。至於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苯駢芘超標案,他指出,污染源仍待調查,依目前專家意見,問題較可能出在製程,最終結果將待專家確認後公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議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石崇良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回應農藥殘留標準及中聯油脂案相關問題。

食品藥物管理署4月21日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其中蘋果芬普寧殘留容許量由原先適用梨果類的0.5ppm調整為3ppm,引發台中市長盧秀燕等人質疑,衛福部是否受到外部壓力而放寬標準。

石崇良表示,這次修正共涉及174個品項,其中120項為國內生產農產品,54項為進口品項,均是因應農民或業者提出需求,再經專家評估及討論後公告。

他指出,蘋果芬普寧殘留標準早在民國111年就有人提出調整申請,經過風險評估及專家審查,今年1月預告、4月正式公告,並非近期因特定貿易談判臨時調整。

石崇良表示,過去蘋果沒有單獨訂定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而是適用梨果類標準。各國標準不同,日本為2ppm、韓國為3ppm、美國為5ppm,台灣訂為3ppm,介於主要國家標準之間,並未直接採用美國標準,因此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沒有關聯。

針對中聯油脂案,石崇良表示,政府這次採取全面預防性下架,是在尚未確認相關油品安全前先行下架,待檢驗確認安全無虞後,才依重新上架原則恢復販售,與確認產品違規後的全面強制下架有所不同。

他說,食藥署日前公布的重新上架原則,是針對經逐批檢驗確認安全的油品及相關產品,目的仍是兼顧市場供應與食品安全。

對於是否檢討2017年訂定的食品下架原則,石崇良表示,相關原則是在2014年油品事件後制定,依不同食安事件分為10種類型及處理方式,但近年食品樣態愈來愈多元,食藥署7月4日召開專家會議時已討論是否調整,後續將持續研議。

至於中聯油脂案污染源,石崇良指出,目前仍在調查,專家曾提出進口大豆原料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但依現有資訊,問題最可能出在精煉製程,包括脫酸、脫色及脫臭過程中的溫度變化,可能導致苯駢芘濃度升高。

他表示,污染源必須有科學證據佐證,原先希望透過合格與不合格批次,比對原料及製程差異,但中聯初期留存樣本經檢驗後,被認為可信度不足,因此須擴大檢驗下游成品及第二層油品,透過上下游資料勾稽比對,才能釐清原因。

石崇良說,最終調查報告仍須由專家確認,待結果完整後將正式對外公布。

對於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地方政府為稽查及裁罰主管機關,被台北市政府批評有卸責之嫌,石崇良表示,地方政府過去確有執行稽查,包括台中市政府曾多次赴中聯實地查核,但除了稽查頻率外,未來也應檢討稽查內容及重點,提升食安風險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