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案首開庭否認犯罪 法院裁定4公司高層交保

中聯油案首開庭否認犯罪 法院裁定4公司高層交保
中聯油脂案台中地院昨天首開庭,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廠長陳明榮,以及福壽、福懋油脂、泰山等公司高層均出庭應訊。多數被告否認犯罪,僅余凌�}承認部分業務登載不實犯行。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台中地檢署起訴中聯、福壽、福懋油脂、泰山等4家公司及15名高階主管。台中地方法院7日首開準備程序庭,原遭羈押的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前、現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均聲請停止羈押。法院裁定4人分別以400萬、50萬、250萬及2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

台中地檢署調查,中聯油脂涉嫌放寬進口黃豆熱損粒管制標準,從原本0.5%提高至5%,卻未同步強化製程檢驗及品質管控,導致生產的大豆沙拉油苯駢芘超過法定限量。檢方指控,中聯高層早已掌握部分油品檢驗異常,卻未即時通報、改善或回收,問題油品流向福壽、福懋油脂及泰山,再供應下游食品業者與消費者,涉嫌持續販售,相關不法所得達8億8731萬元。

台中地院7日首度開庭,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廠長陳明榮,以及福壽、福懋油脂、泰山等公司高層均出庭應訊。多數被告否認犯罪,僅余凌�}承認部分業務登載不實犯行。蔡清松表示,對事件造成社會紛擾感到抱歉,但強調過往檢驗均符合標準,無法預見超標情形,不認為自己具有刑事責任。

余凌�}則表示,公司在6月30日自主通報後,他隨即遭羈押,認為政府應鼓勵業者主動通報,而非讓通報者面臨羈押,否則恐使其他業者不敢通報。

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4名被告雖涉嫌重大犯罪,原有羈押原因仍存在,但已羈押相當期間,且無因案遭通緝紀錄,逃亡可能性較羈押初期降低。此外,被告間存在利害衝突,部分人員職務已有異動,重要證人也已完成具結證述,檢方歷經4次搜索查扣相關證據,認為勾串共犯、證人或滅證風險已大幅降低。

法院因此裁定,余凌�}以400萬元、陳明榮50萬元、沈怡君250萬元、蔡國樑250萬元交保,4人均須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個月,接受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並禁止直接或透過第三人與本案被告、證人聯繫、接觸或討論案情,每週二上午8時至中午12時還須前往指定警察機關報到。

4人完成交保及科技監控設備設置後陸續獲釋,其中沈怡君步出拘留室時,忍不住抱著前來接應的親友痛哭,並多次向辯護律師鞠躬致謝。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感到委屈,她未作回應。

台中地院強調,若4人違反交保條件或無故不到庭,法院得逕行拘提或再度羈押,全案仍持續審理,裁定可於10日內提出抗告。

【圖片來源:翻攝自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