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體制癱瘓,關鍵繫於賴清德拒絕接受少數政府的現實!

陳國祥政治
憲政體制癱瘓,關鍵繫於賴清德拒絕接受少數政府的現實!
當行政權與立法權都只要求對方讓步,而不願意自己讓一步時,最後被犧牲的,就不是哪一個政黨的面子,而是國家機關正常運作,以及人民期待政府有效治理的基本權利。
陳國祥/評論

隨著監察院提名人選全面遭受封殺,台灣的憲政僵局越陷越深,問題出在哪裡?解決之道為何?

2024年總統大選,賴清德以40.05%的得票率當選總統,民進黨卻未能取得立法院過半席次。第11屆立法院113席中,民進黨51席、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及其他2席,形成典型的「朝小野大」局面。這是台灣民主政治透過選舉所產生的政治現實,而不是任何一方可以迴避或否認的事實。問題正在於少數政府如何治理?

在總統制與半總統制混合運作的台灣,總統仍然擁有相當大的行政權與人事提名權,但立法院同時掌握立法、預算以及若干重要人事同意權。當總統所屬政黨沒有國會過半時,總統如果仍以「總統勝選即取得完整政治授權」的方式治理,就必然與國會多數產生衝突。

近兩年發展下來,最明顯的問題便是獨立機關及憲政機關人事案不斷卡關,逐漸形成「提名—否決—再提名—再否決」的循環。這不只是人事問題,而是已開始轉化為國家機關運作問題。

少數政府最重要的政治能力,就是協商

在朝小野大的政治結構中,行政權不能期待立法院只是被動接受總統的人事安排。尤其監察院、司法院、NCC、中選會等機關,本來就具有超越政黨的制度性要求,人選的社會公信力與政治中立性自然成為立法院審查的重要標準。

因此,總統提名人選之後,不能只期待自己的政黨團結支持,而必須設法取得至少一部分在野黨的接受。這正是少數政府與多數政府最大的差別。

多數政府可以靠自己的席次完成政策與人事布局;少數政府則必須靠協商、妥協與跨黨派合作。後者不是示弱,更不是放棄總統權力,而是少數政府取得政治有效性的必要條件。

問題是,賴政府上任兩年多來,朝野在人事任命上的互信並未建立,反而逐漸陷入彼此否定的循環。執政陣營認為在野黨藉人事同意權癱瘓政府,在野黨則認為總統府及行政院沒有充分協商,就把具有高度政治爭議的人選送進立法院要求背書。雙方各有自己的憲政論述,最後卻共同造成一個結果:人事案一再失敗。

大法官缺額,使憲政危機最先浮現

2024年12月24日,立法院表決賴清德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事案,被提名人全部未獲通過。國民黨對7名被提名人全部投下反對票,民眾黨僅支持劉靜怡,而民進黨則支持其餘6人、反對劉靜怡,因此7人全部未達門檻。

這個結果並不是單純的「藍白封殺」。因為其中一名被提名人劉靜怡,甚至遭到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換言之,朝野對部分人選的政治接受度都非常有限。

其後總統府重新提名,但2025年7月再次遭立法院全數否決。憲法法庭因此長期只有8名大法官。憲法法庭官方資料也記載,自2024年11月1日起大法官人數僅8人,長期缺額已使憲法審判的正常運作受到重大影響。這是台灣憲政體制非常罕見的情況:行政、立法與司法之間的政治衝突,最後直接反映到憲法審判機制。

NCC與中選會,則是另一種「慢性停擺」

NCC的人事爭議更為典型。2025年11月7日,行政院提名蔣榮先、程明修、黃葳威、羅慧雯4人擔任NCC委員,立法院表決結果全部為50票同意、60票不同意,4人均未達57票門檻。

NCC的特殊性在於,它負責廣電與通訊傳播重要監理事項。當委員人數不足時,部分重大業務便可能受到影響。這種影響不是「政府大樓關門」,而是法定機關因人事缺額而失去完整決策能力。

中選會則呈現另一種情況。2026年3月,立法院審查7名中選會被提名人,其中游盈隆、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獲得同意,胡博硯、陳宗義、黃文玲未獲通過。換言之,立法院並非對行政院提出的人選一律否決,而是存在選擇性同意的情況。到了7月,行政院再提名沈淑妃、蔡維哲、黃謀信3人,則全部未獲過半數同意。立法院正式紀錄確認,三人均未達全體立委二分之一同意門檻。

這一連串結果顯示,真正的問題已經不是某一名候選人的去留,而是朝野對於「誰有資格決定獨立機關的人事」產生根本歧見。

監察院則成為最新、也是最嚴重的案例

2026年9月29日,立法院表決第7屆監察院人事案,賴清德提名的27人,包括正副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王榮璋在內,全部未獲57票同意門檻。其中陳永興、王榮璋均為50票同意、60票不同意,其餘多數被提名人也大致是相同結果。這次事件的重要性,在於監察院第6屆監委已於2026年7月底卸任,第7屆人事案又全部未能通過,因此監察院將繼續處於沒有監委的狀態。

監察院究竟是否應該存在,是另一個制度問題;民眾黨已公開主張廢除監察院,而國民黨則批評監察院過去監督功能不足。但在現行憲法制度尚未修改之前,監察院既然仍然存在,其法定職權就不能長期處於無人執行的狀態。

因此,9月29日的人事否決所造成的,不只是「27個人沒有當上監委」,而是監察權繼續處於空窗。總統府也承認,此一結果將使部分攸關社會公義與人民權益的調查案件陷入停頓。

問題不能只歸咎於「在野黨封殺」

執政陣營當然可以指出,藍白掌握立法院多數,反覆否決人事案,確實是造成機關缺額的重要原因。但是,若只停留在這個解釋,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憲法本來就把人事同意權交給立法院。只要立法院仍然依法行使這項權力,行政與立法之間就必然存在協商空間。

反過來說,在野黨也不能把「反對行政院」變成「凡行政院提名皆反對」。2026年3月中選會人事案仍有4人通過,就是一個明確例子。因此,今天真正值得追問的問題是:為什麼朝野已經無法透過協商,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人選?

如果行政院提出的人選具有高度政黨色彩,在野黨自然會提高疑慮;如果在野黨把所有執政黨提名者都視為政治任命而一律反對,也同樣會使制度陷入死結。

少數總統最大的誤區,是把「勝選」等同於「全面授權」

賴清德的政治現實非常清楚:他是總統,但民進黨不是國會多數。這兩件事情必須同時被承認。

總統的民意授權,來自總統大選;立法院的民意授權,則來自立法委員選舉。兩種授權都具有民主正當性,不能用其中一種否定另一種。因此,「我是總統,所以我提名的人就應該通過」,在少數政府中行不通;但「我是國會多數,所以行政院提名的人全部都可以否決」,同樣不是健康的憲政運作。

少數政府真正需要的是更強的政治協商能力

這也是為什麼陳水扁後來曾以自身「朝小野大」的經驗提醒賴清德,少數政府必須透過對話、妥協與協商推動政務。歷史上陳水扁第二任期也曾因監察委員提名遭全面否決,使監察院停擺長達約三年半。今天的局面,顯然讓人重新想起那段歷史。

台灣現在面對的不是單一人事案,而是「憲政機關空窗化」。

從大法官到NCC,再到中選會與監察院,問題已經形成一條清楚的脈絡:只要朝野無法取得最低限度的互信,憲法所設計的「行政提名、立法院同意」制度,就可能由制衡機制變成否決機制。

制衡原本是為了防止權力過度集中;但當制衡失去協商,就可能變成彼此癱瘓。

今天台灣面對的危險,也正在這裡。

政府並未全面停擺,許多行政機關仍然正常運作;但是部分重要憲政及獨立機關已出現人事缺額或功能受限。憲法法庭長期缺額、NCC人事無法補實、監察院沒有監委,以及中選會人事多次遭到部分否決,代表國家制度開始出現「局部空轉」。

如果這種現象持續下去,最大的成本不一定是某個政黨輸贏,而是人民對政府治理能力與憲政制度的信任。因此,賴清德政府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不是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輸,而是如何承認「少數政府」就是現實。

在野黨也必須面對同一個問題:國會多數的權力不是為了讓政府不能運作,而是為了監督行政權、修正政策與把關人事。總統需要學會與國會多數共存,國會多數也必須學會在監督與治理之間取得平衡。

如果行政與立法繼續把每一場人事案都當成政治戰爭,最後恐怕沒有真正的勝利者。大法官缺額不會因此消失,NCC不會因此恢復完整功能,監察院也不會因政治攻防而重新運轉。

重新建立一套少數政府時代的政治運作規則

台灣真正需要的,是重新建立一套少數政府時代的政治運作規則:重要人事提名事前協商、候選人提高跨黨派性、在野黨對合格人選進行個案審查,而不是黨團對決;執政黨則必須承認,沒有國會過半,就必須付出更多政治協商成本。這才是2024年選舉結果所留下的真正政治課題。

少數政府不是憲政失敗,而是一種民主選舉產生的政治結構。真正危險的,是政治人物拒絕接受這個結構,繼續用多數政府的方式治理;而國會多數如果以全面否決作為回應,同樣會使制衡制度變成癱瘓制度。當行政權與立法權都只要求對方讓步,而不願意自己讓一步時,最後被犧牲的,就不是哪一個政黨的面子,而是國家機關正常運作,以及人民期待政府有效治理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