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軍政府添5罪 翁山蘇姬最終判決刑期增至33年

遭軍政府添5罪 翁山蘇姬最終判決刑期增至33年
一名掌握翁山蘇姬判決結果的消息人士表示,緬甸軍政府法庭30日在閉門庭審中,以5項貪汙罪再判她7年徒刑,累計總刑期達33年。翁山蘇姬遭起訴案件已全數判決結束。
當地時間12月30日,設在緬甸內比都監獄中的特別法庭對原民選總統溫敏和原國務資政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所涉的非法租用和購買直升機案做出宣判,溫敏和翁山蘇姬各被判處7年監禁。

至此,翁山蘇姬和溫敏已由於一系列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33年和17年監禁,有關非法租用和購買直升機案是他們已被提起的最後一組訴訟。對此前已判決的多項罪名,溫敏和翁山蘇姬均表示不服,目前辯方正在就多起已判決的案件提起上訴。

【中新網】【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