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妨害公務 一審判刑5年

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妨害公務 一審判刑5年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害特殊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等罪名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年。法院指出,尹錫悅身為總統,理應比任何人更有義務維護法治秩序,卻漠視憲法與法律程序,行為性質重大,應予嚴厲譴責。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害特殊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等罪名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年。法院指出,尹錫悅身為總統,理應比任何人更有義務維護法治秩序,卻漠視憲法與法律程序,行為性質重大,應予嚴厲譴責。

綜合韓聯社與韓國媒體報導,這是尹錫悅捲入多達8起刑事案件以來,首件完成宣判的案件。法院認定,尹錫悅於2025年1月3日,在首爾龍山總統官邸設置障礙,指示警衛阻撓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人員進入執行逮捕令,已構成濫用職權及妨害公務執行。

判決指出,公調處對尹錫悅的逮捕與搜索程序均屬合法,相關法院核發的逮捕令與搜索令並無管轄權瑕疵,且公調處依法具有調查尹錫悅涉嫌「內亂首謀罪」的權限。法院並認定,尹錫悅為謀取私利,將公務人員視為「私兵」,行為嚴重損害國家法治。

此外,法院指出,尹錫悅曾指示刪除加密通訊手機內容,構成教唆違反《總統警衛法》;其簽署的戒嚴令宣告文件遭銷毀,構成損毀總統記錄物與公務文件,並被認定涉及偽造公務文書。同時,他未依法通知7名國務委員召開國務會議,侵害相關官員的審議權,明顯違反憲法程序。

法院也在判決中回顧,戒嚴令作為國家緊急權力措施,僅能在極端例外情況下使用,否則恐引發全國性混亂;而尹錫悅在2024年12月短暫實施戒嚴,卻未依憲法規定完成國務會議程序,屬「史無前例」的嚴重違憲行為。

尹錫悅目前仍須面對其餘7起案件審理,其中最受矚目的「內亂首謀罪」一審,預計將於2月19日宣判。獨立檢察組日前已就該案向法院求處死刑,後續發展備受韓國社會關注。

【圖片為資料照】